{{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今年检察机关将瞄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罪名,重拳打击假劣农资犯罪。
《意见》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惩农资类犯罪活动。
此次打击工作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以涉及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犯罪为重点领域,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等为重点罪名,对相关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涉及多个单位、部门,如何协调配合?《意见》强调各地在办理农资类案件时,要注重联络协调,形成合力。
各地检察机关要主动与有关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疑难问题会商等合作渠道,运用好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必要时,要主动上门问需问计,研究支持配合农资打假工作的具体办法。
对于行政部门邀请会商、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的案件,及时指派业务骨干参与案件讨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检察机关内部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部门也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及时移送相关线索,有意识地形成对农资安全和农民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文章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DF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