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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当天公布,2018年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4.97万次,同比增长146.03%。
从案件查获来看,仍以商标侵权案为主,邮递渠道查获批次数量有所上升。
据海关统计,2018年,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4.97万次,实际扣留进出境侵权嫌疑货物4.72万批,同比增长146.03%,涉及货物2480.02万件。
从查获的侵权案件类型来看,侵犯商标专用权货物为主,共扣留涉嫌侵犯商标权的货物2398.19余万件,占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总数的96.70%。
日前,天津新港海关人员在对一批申报为“床品”的货物进行查验时,在其中查获了170余瓶带有“茅台”标识的白酒。
4月16日,经过“茅台”品牌权利人最终认定,这批酒为假冒伪劣产品,涉嫌侵犯“茅台”商标专用权。
在福建,厦门海关一次性查获了140575双印有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的侵权运动鞋,目前相关货物已被海关依法扣留,待进一步调查后处理。
从海关查获的侵权货物运输途径来看,海运货物量仍然居多,但行邮渠道也呈明显的上升趋势,据统计,2018年,全国海关在行邮渠道扣留侵权疑似货物4.55万批次,同比增长156.33%;而从侵权产品类型上看,轻工产品、电子产品类货物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此外,海关总署今天还公布了2018年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DF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