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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4 券简称:罗平锌电公告编号:2019-05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各位董事。
公司实有董事9名,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共收回9张有效表决票。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尹晓冰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 公司今年4月2日之前,就和胜凯锌业延续去年模式发生了关联交易,但本人和林建章先生作为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在交易规模、定价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问题,经多次与公司当面、电话、微信、书面工作函等方式沟通,依旧未能够彻底解决问题,故此我们无法事前认可,并要求公司立即停止这一交易;最终,公司从2019年4月3日起按照我们的要求与之暂停交易,并在4月份按我们的要求陆续回收了被交易对方占用的资金。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在年报董事会给予上会讨论。
随后,我们多次微信、电话和书面要求公司就我们关注事项与交易对方反复进行谈判,最终形成的协议较之前的合作模式在定价和结算等方面有很大改善,但交易规模依然较大,原2018年3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锌合金项目合作协议》一些不利条款仍未明确废止,为此本人事前认可该议案可提交本次董事会决策,但本人对该议案继续投弃权票。
综上,本人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有保留,但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9-060”的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4:30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编号为“2019-061”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公告编号:2019-05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
于2019年4月23日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该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表决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公告编号:2019-060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凯锌业”或“乙方”)是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了发展深加工产品,延伸产业链,参股10%设立的锌合金生产企业,该公司主要从公司采购锌水以生产合金产品。
2019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2019年预计与参股公司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案,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至4月2日与胜凯锌业关联交易的主要条款进行审议。
该预案以7票赞成,2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并已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在对相关合同条款协商修改后,双方本年度拟继续进行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对《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以8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4MA6N221T95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大楼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东俊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锌合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建筑建材、生物技术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金属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橡胶制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项目)、燃料油、天然气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3月,胜凯锌业资产总额10,053.40万元,净资产1,975.86万元, 3、公司直接持有胜凯锌业10%股份,且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王家林先生同时担任胜凯锌业副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销售(租赁)的锌水、水、电以及厂房和注册商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锌水、水、电销售;厂房租赁;注册商 标的授权使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成本及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锌水 1、产品名称:锌水(0#)或(1#) 2、数量:按甲方实际生产量的40%供给。
3、锌水计量方式:依据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检测出具的产品分析化验和称重过磅单,将锌水折算成锌锭重量,具体计算公式:锌锭重量=锌合金重量×(1-锌合金铜、镁、铝等乙方投入金属量%) 4、计价和结算 4.1锌水按上海有色金属网(0#)或(1#)锌月均价方式计价和点价模式计价。
4.1.1锌水每月供应量的一半按月均价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按照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的上海有色金属网(www.smm.cn)0#或1#锌的现货日均价的月平均价贴水50元/吨,再扣减锌锭综合运费456.00元/吨,每月26日结算后,于当日结清货款,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开具。
4.1.2锌水每月供应量的一半按点价进行结算,乙方提货后享有点价权,点价期为提货当日起后延一个月,例如1月份提货的锌水点价期最迟为2月底,乙方只能在上海有色金属网(www.smm.cn)交易日点价,并以书面形式于交易日17点00分之前的均价与甲方确认点价数量和价格,锌价当日涨跌停板不能点价。
结算单价按照乙方点价当天的上海有色金属网0#或1#锌的现货日均价贴水50元/吨,再扣减锌锭综合运费456.00元/吨,货款于点价当日结清,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每月结算时若乙方未对所提货物全部点价,对未点价部分乙方要提前以函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延期点价,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点价的截止日为价格的确定,并收取余款。
甲方同意延期点价后则双方进行预结算,甲方按乙方付款金额预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乙方对所提货物全部正式结算后,货款多退少补,甲方开具余下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开具。
4.2 付款方式:乙方上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购买锌水数量的计划,乙方从生产之日起,每五日的第一天预付一次款项(可随时分批预付),但预付的款项覆盖所供锌水货值80%的预付款,按照付款当日上海有色金属网的价格计算支付。
含现金、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甲方同意接受的合法有效票据。
乙方未按期支付预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应锌水。
5、交货地点:甲方厂内交货 6、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数据,质量验收。
7、锌合金生产过程中的浮渣归甲方所有,全部由甲方无偿回收。
乙方在锌合金生产过程中锌浮渣率不得超过0.5%;如有超出,甲方有权按同期等值相同规格锌锭对乙方追索损失。
(二)甲方同意授权乙方生产的锌合金产品无偿使用其“久隆”注册商标。
乙方在锌合金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任何锌合金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结算与价款支付等方面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该纠纷给本合同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同时也有追责的权利。
(三)乙方生产所需的辅助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中乙方使用归属于甲方的生产辅助设施设备(含厂房、仓库等生产用房),甲方按锌合金生产量10元/吨向乙方收取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并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甲方生产辅助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检修维护。
锌合金生产过程中由甲方进行的相关化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锌合金生产线所用的水、电等资源,均由本合同甲方负责提供并确保及时充足供应,其中生产用水按照甲方的成本价格进行结算,生产用电按供电公司与甲方结算价结算(包含基本电费),由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费用。
(五)安全责任:进入甲方厂区提货的人员请严格遵守厂区的安全管理要求,由于乙方或乙方委托提货的物流公司未能按照国家、地区或仓库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环境责任:锌合金生产过程中及货物货权转移后,货物对环境及其他 影响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在其生产正常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申报的计划用量,按时足额向乙方供应合格的锌水,如因甲方锌水供应原因造成乙方生产停顿,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收益),若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生产,则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赔偿责任。
2、由乙方的原因出现任何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处理解决,并承担所涉全部费用。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期支付预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停止供应锌水。
4、对于未收余款,若点价确定后甲方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每日按销项税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反之,若乙方未能按期结清货款的,每日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双方均不得单独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具体为:违约方按守约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实际投入数额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除此之外违约方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
全部违约金和赔偿金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八)乙方系甲方参股公司,甲方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甲方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可参照本合同另行协商签订下一年度的《购销合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助力公司发展深加工产品,延伸产业链,公司参股合作生产锌合金,并与参股公司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该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利于双方取得双赢的合作效果。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供应锌水约25,599.08万元,已收回锌水货款23,531.49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尹晓冰先生认为: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经我们反复与公司沟通合同细节,要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我们关注的事项认真谈判,确保交易协议的签订按市场原则进行,主要条款务必要确保公允、公平、公正,不得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最终,公司与交易对方沟通一致的协议总体上能够满足上述原则,因此,本人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认为: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项,鉴于本次提交审议的《购销合同》,相比之前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合同文本,在锌水计价及付款等问题已做出明显有利公司的调整,本人同意公司将基于该《购销合同》拟与胜凯锌业进行关联交易的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叶明先生认为: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合同的签订按市场原则进行,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尹晓冰先生认为: 公司今年4月2日之前,就和胜凯锌业延续去年模式发生了关联交易,但本人和林建章先生作为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在交易规模、定价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问题,经多次与公司当面、电话、微信、书面工作函等方式沟通,依旧未能够彻底解决问题,故此我们无法事前认可,并要求公司立即停止这一交易;最终,公司从2019年4月3日起按照我们的要求与之暂停交易,并在4月份按我们的要求陆续回收了被交易对方占用的资金。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在年报董事会给予上会讨论。
随后,我们多次微信、电话和书面要求公司就我们关注事项与交易对方反复进行谈判,最终形成的协议较之前的合作模式在定价和结算等方面有很大改善,但交易规模依然较大,原2018年3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锌合金项目合作协议》一些不利条款仍未明确废止,为此本人事前认可该议案可提交本次董事会决策,但本人对该议案继续投弃权票。
综上,本人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有保留,但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认为: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项,此前我们独立董事反复与公司沟通合同细节,要求公司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就我们关注的问题认真谈判,确保交易条款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交审议的锌水《购销合同》在锌水计价及付款 等问题已做出明显有利公司的调整,公司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项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该关联交易事项最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购销合同》约定的交易规模较大,本人提请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控制锌水供应数量及交易风险,如交易对方发生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公司应及时停止对其供应锌水。
独立董事叶明先生认为: 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
综上,我同意公司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表决的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公告编号:2019-06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一2019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 至2019年5月1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继续与云南胜凯锌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公告编号:2019-060)。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请在2019年5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65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5月9日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 2019年5月8日至5月9日 9:00~11:00和 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赵静、杨银兴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948534951@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6558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4 2、投票简称:锌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无法再对本次会议任何议案作出相反的表决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 注:1、每一议案均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请在确定意见的□内表示你的意见。
2、每一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多选意见或不选意见均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责任编辑:DF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