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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独立董事郭田勇因公务未能出席董事会,但委托董事长赵毅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董事李林、钟玲玲因公务未能出席董事会,但李林委托股东董事王雪利、钟玲玲委托股东董事弓劲梅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1.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年度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4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董事长赵毅、总经理韩立新、副总经理王辉、财会部负责人李瑞聪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1.2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Tianjin Trust Co。
,Ltd。
2.1.3法定代表人:赵毅 2.1.4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25-127号天信大厦,邮政编码:300074 2.1.5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tjtrust.com,电子信箱:office@tjtrust.com 2.1.6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韩立新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冉启文 联系电话:022-28408259,传真:022-28408279,电子信箱:office@tjtrust.com 2.1.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2.1.8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天信大厦) 2.1.9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52层 2.1.10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无 2.2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 3.1 股东 截至2018年末,公司股东5家,前3位股东如下: 表3.1 本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2董事 截至2018年末,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如下: 表3.2(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以上董事任期期限为三年,即2016年12月一2019年12月 截至2018年末,公司独立董事为: 表3.2-2(独立董事) 3.3监事会 截至2018年末,公司监事会人员构成如下: 表3.3(监事会成员) 以上监事任期期限为三年,即2016年12月一2019年9月 本公司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
3.4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18年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如下: 表3.4 3.5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2018年末,公司党委委员如下: 表3.5 3.6公司员工 表3.6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经营目标是本着“诚信、稳健、高效”的经营理念,坚持“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的服务宗旨,立足金融信托本业,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带来的机遇,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回归本源的工作基调,努力认清形势,客观分析自己,促进业务创新升级,做好传承和创新两篇文章,做优做强信托业务,做好做精固有业务,在重点领域进行创新发展,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强化管理,优化流程,相得益彰,共同发展,形成公司可具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将公司塑造成为中国信托业的优秀品牌。
公司经营方针是以遵循国家和监管部门法规为依托,以诚信合规、稳健发展高效运营为理念,进一步健全和强化法人治理、内控严密、管理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业务开拓创新为动力,以风险防控为前提,进一步提升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和股东稳定回报为原则,努力创建公司、股东、客户共赢平台。
注重加强人才队伍、企业文化和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创新能力、营销能力,正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环境,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
公司2019年一2021年总体战略规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回归本源的基本原则,注重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和股东稳定回报;坚持诚信合规经营理念,注重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创建公司、股东、客户共赢平台,同时实现员工价值。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范围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 (4)有价证券信托; (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3)从事同业拆借; (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以上业务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2.2公司经营的业务品种 4.2.2.1固有资产业务 公司运用固有资产经营的主要业务品种包括:自营贷款、融资租赁、自营证券投资、自营金融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财务顾问业务等。
4.2.2.2信托业务 公司信托业务主要品种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以及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
4.2.3资产分布 2018年末,公司管理的资产总规模为1568.11亿元,其中固有资产74.93亿元,占资产总规模的4.78%;信托资产1493.18亿元,占管理资产总规模的95.22%。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注1:资产运用中其他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1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5,286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16,378万元、无形资产3,033万元等。
注2:资产分布中其他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55,286万元、投资房地产及固定资产16,378万元、无形资产3,033万元、其他应收款92,963万元等。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注1:资产运用中其他包括:应收账款781588万元,买入返售资产706810万元,拆出资金409070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影响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影响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包括:一是我国经济延续稳中向好发展态势,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动能转换有新进展,质量效益有新提升,基础建设项目有所提升,改革开放有新亮点,新经济新业态涌现,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端,再次彰显了我国经济强大的韧性;二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的不断落实和“一基地三区”等重大战略的进一步加快推进,京津冀地区全面协同、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这为信托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机遇;三是专业财富管理、家族信托消费金融等创新领域日益成为信托业转型的新突破口,在政策层面迎来众多利好,市场发展步伐逐步加快,将为信托行业带来稳定的利润增长点。
4.3.2 影响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影响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包括:一是三大攻坚战进入攻城拔寨关键时期,国际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还需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二是从天津经济形势看,经济增长“挤水分”压力仍在,全市产业结构偏重、偏旧问题突出,新旧动能转换衔接不畅,转型发展任重道远,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绩,但仍面临较大挑战;三是降杠杆、去通道的大背景下,彻底打破刚性兑付、禁止产品嵌套、资金池管理、合格投资者门槛上升等等必然让信托业经历转型“阵痛”。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权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性原则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资产安全;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为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运行,公司多年来一直秉承“诚信、稳健、高效”的经营理念,把对委托人负责作为内控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全体员工均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防范理念;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部门设置科学、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公司打造出内控管理体系,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形成事前出台制度一事中风险排查一事后稽核一业务整改一后续稽核一修订制度这一封闭环路,充分发挥了各环节的管理控制作用。
同时公司还通过后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内控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的理念,坚持以信托评级指标为指导加强内控管理及合规管理工作,从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审查、强化合规管理、提升信息系统、推进人力资源改革等各个方面强化内控管理工作。
公司完善了分级授权审批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实施了业务前中后台操作的隔离制度,对项目实施事前准入、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程管理。
在新业务开发上采取制度先行的管理策略,通过发挥一系列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内部运营体系的健康有效,建立应急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审核和监督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目标和程序,制定和考评公司薪酬计划或方案,监督公司依法合规管理信托财产,对公司内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审查,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批准和控制。
公司设立项目审查委员会、资本市场投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的投融资项目、资本市场投资等业务,严格控制业务经营决策风险。
公司项目审查委员会充分发挥业务审查、关口把控作用。
一是完善审查委员会“合议制”,将业务、预审与项审会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既对立又统一的审查方式,最大限度实现集体决策,尽可能避免个人意见左右业务,二是进一步调整补充项审委员,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提高项目审查能力水平。
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风险独立调查工作程序,针对报会审查的重点项目,派员组织开展业务风险独立调查,全方位、多角度进行业务前置风险的筛查与研判。
公司在本报告年度内进一步加强了前置风险审查力度,在明确尽职调查底线要求的基础上,一方面严格要求从业人员深入企业,实地进行真实有效的财务核查;另一方面,加强对数据真实性的核查,并就有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提出可控且可操作的防范措施及后续预案安排,此外,对于新增的客户和项目,风控人员提前介入进行调查。
同时,进一步严把项目尽职调查的底线,重点审查报审业务中交易主体、资金用途、还款来源、风控措施等方面有无瑕疵或风险隐患,提出独立性审查意见及防范措施建议。
同时加强预审岗的业务审查及相应考核,风险管理部预审岗与业务部项目经理相互促进、相互提升,使尽职调查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对于传统业务,继续做好业务交易对手、交易结构、交易环节、资金运作等方面合法合规性审查,同时加强对基金化业务等创新业务类型审查要点的研究,引导项目经理从项目遴选、尽职调查阶段提升业务质量,确保拟上会项目恪守法律和监管政策底线,经营风险有效控制。
为规范公司风险资产处置工作,加强风险资产处置方案审查,确保风险资产处置工作合法依规开展,公司成立了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建立起风险资产处置专业评审机制,负责对风险暴露项目的处置方案进行审议、决策,对于配合风险资产司法处置进程,加快清收不良资产起到了推动作用。
公司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公司业务制度、程序的拟定、审视和调整,按照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要求,围绕监管动态,传达监管意图,促进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业务管理、监督业务风险,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负责执行公司制度、办法、流程,实行专业化的合规管理;负责拟订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对内外部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和化解建议,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信托运营部承担着从信托项目设立、估值核算、存续期管理直到清算结束全流程的所有内部管理工作,实现了业务管理流程的全覆盖。
信托运营部以履行受托人职责为底线,通过不断完善对信托项目“双人双线”管理职责,达到切实降低和防范操作风险的目的,提升信托运营管理的效率和规范程度,真正实现对项目的“流水线”管理。
公司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现有各系统安全稳定运转,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2018年度,恒生系统上线并行工作顺利运转,标志着恒生一体化系统已基本具备了独立运营能力;此外,针对监管部门对统计数据的高要求,公司完成了2018年报表系统升级和新系统测试工作,研发了系统间数据核对功能,保障监管报送工作正常开展。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多项措施保障了与监管部门、董事会、高管层和员工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通报公司经营成果、存在的风险问题、拟采取的管理手段等,股东会、董事会成员评议并通过各项内控政策和重大事项决策。
公司高管层在各层级会议上传达公司经营政策和风险管理理念,通过内部网络及时向员工发布各项监管政策、内控制度和行业信息,并将改版后的政策、制度汇编装订成册下发给各部门。
公司员工可以通过直接交流、书面报告或通过内部网及总经理信箱反馈经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使高管层、董事会能够及时了解内部控制环节中的隐患和缺陷。
公司与监管部门做到充分沟通,就新业务拓展、存续业务规范等工作进行经常性交流,除每个信托项目在运作前提交中信登进行登记外,主动管理类集合信托项目和创新型信托项目还向监管部门进行事前报告。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设立稽核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稽核工作向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完成年度稽核工作计划,独立、客观地履行了监督、评价职能。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策略,审慎办理各项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适当、有效,经营活动规范。
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
年内实施了专项稽核、专项调查、离任审计、反洗钱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等现场稽核和到期项目管理情况等非现场稽核,按制度规定进行了两次后续稽核。
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结果定期向公司主要领导、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管机关报告。
建立了制度定期审视机制,坚持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发现公司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取消多余、合并重叠,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效能为原则,增强制度体系对公司工作流程变化的敏感性及灵活性,使公司管理水平、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得到持续的提升,保证公司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监管要求不断充实、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坚持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从改进工作流程、加强合规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善内控制度,以提高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面临诸多风险。
其中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
为加强风险管理,提高竞争能力,公司把风险的识别、风险测量和评估、风险处理和控制、风险管理的评估和调整,以及风险准备等方面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通过制定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职责分工合理的组织机构,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控制,根据实际需要,保持对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持续调整。
公司风险管理坚持全面性、持续性、审慎性、独立性和有效性的原则。
风险管理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环节;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贯穿于公司经营过程始终;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各专业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对各部门业务风险评估、风险检查不受非正常因素干扰;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具有权威性、有效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存在例外情况,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以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切实得以落实,确保各种风险信息可以有效传递和反馈。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且互相监督制约,确保各项经营活动都在规范制度体系内得以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确保各种风险都能被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进而实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公司通过科学的机构设置,建立起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各业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条防线,在业务前端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风险管理部、信托运营部、自营财会部和信息技术部等职能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条防线,综合协调制定各类风险制度、标准和限额,实施风险管理措施,提出应对建议;稽核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条防线,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对于公司面临每一项风险,均由以上三个层次的管理框架进行控制,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党对金融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核心任务,在公司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混改与经营并重、合规与发展并重”为经营方针,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水平。
顺应于监管导向,公司全面深化合规经营理念,遵照股东会认可的风险偏好,以高质量、可持续为发展目标,持续加强专业化合规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深化期间双线全流程管控,严防新的业务风险;切实做好存量业务资产质量的转化与提升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4.5.2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 4.5.2.1信用风险状况及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公司债权的实现或其他金融产品的价值,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
公司对信用风险采取如下防范控制措施:一是实行客户名单式管理,定期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级次界定,采取差异化的准入审查及期间管理标准。
二是采用资产风险分类、信贷资产评级等信用度量指标进行信用风险评级并不断改进信用分析方法和技术。
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对固有财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测试结果计提专项准备和一般准备(期初数、期末数见表6.5.1.1)。
四是对所有信托资产和自营资产进行全面压力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五是风控措施综合考量原则,对于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不同信誉度的企业遵循不同的风控标准。
六是严格控制集团客户的融资规模,依据集团客户整体情况核定总体融资额度,实施总量控制。
七是密切关注融资企业的信贷征信系统变化情况,对有风险迹象的客户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以及政策面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部分实体企业经营难度进一步加大,企业资产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呈现下滑,给公司自主管理的各类存续业务风险管控和新的投融资项目拓展带来一定困难,部分存续业务信用风险承压明显。
面对宏观经济的新常态,公司持续化解经济下行、产业调整的不利影响,切实提升存续资产质量,审慎寻求管理资产体量和质量的动态平衡。
遵循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总体经营导向,公司加强了传统融资类业务引导,主动放缓了传统业务拓展步伐,收紧了部分行业及区域的准入和风控标准,对于产能过剩、面临衰退的行业领域,要求区分交易对手资信情况进行规避或加强担保措施,严把准入风险,分别从合规与经营风险两个维度从严审查。
对于存量业务,公司坚持双线、全覆盖的业务期间管理。
由业务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全程运营负有管理职责,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做到“早识别、早报告、早防范”;信托运营部继续以履行受托人职责为底线,对存续投融资项目后期管控予以监督;风险管理部对于新发放业务开展资金用途专项核查,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或重点客户群体,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切实防范业务风险。
针对重点客户,公司建立了名单式管理,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高频风险管控,实时反馈资产风险现状,持续做好存量业务资产质量的转化与提升工作。
依托于全流程风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在规模与利润、风险与收益的多重平衡中稳中求进,公司整体资产质量维持在合理区间。
4.5.2.2市场风险状况及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的价值或收入由于市场价格(如利率、汇率、股票或商品价格)或指数的变动而减少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领域包括证券市场、货币市场等,在股价、汇率、利率等因素发生变动时,造成这些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
在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公司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建立与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的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为调整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引进人才,开展市场调研,购置权威部门的研究成果,作为决策参考;提高资产配置的有效性,根据公司整体安排,适时调整各领域的投资规模,合理安排期限结构;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预警机制等。
公司权益投资业务秉承稳健投资原则,在投资品种、仓位限制和止损等方面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谨慎操作。
2018年度,在内外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债券市场走出了结构性分化行情,利率债全年收益率在波动中下行;信用债收益率走势呈现观望期、下行期、分化期三个不同的阶段,整体呈先下后上走势。
针对债券市场上述形势,我公司债券投资基本上执行中性偏积极的投资策略,即配置中高等级信用债+长久期利率债短线交易。
利率债方面仍以交易为主,品种上选择中长期国开债,收益率处于预测中枢偏上区间介入,偏下区域卖出,赚取差价;信用债以规避风险为主,选择配置中高等级信用债。
总体来看,公司所持债券风险较低,获取了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
4.5.2.3操作风险状况及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各项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了所有业务领域,基本实现了对公司各项业务操作过程的有效控制。
公司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控制。
制度层面: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和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授权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坚持每年修订完善风险点和对风险点进行风险排查制度;坚持实行重要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控制层面:加强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作用,采取对各类资产的风险评估、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经办人员尽职情况检查等方法,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2018年度,为进一步适应监管政策的变化、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加强风险节点控制、支持创新业务开展,针对机构调整情况、在日常经营中反映的问题以及监管政策调整,公司继续本着“制度优先”原则,不断强化定期审视机制、调整业务管理制度、完善制度管理方式,加强内控合规管理。
报告期内,继续深化开展覆盖公司全部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度与流程调整优化工作。
通过全面梳理公司各项内部制度,排查制度与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导性文件等监管规定的对接情况,评估内部制度的全面性、完善性、合规性,以及对于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新特征的覆盖和适应程度;通过对现行业务制度规章的精简、合并与完善,最终形成涵盖信托业务、自营业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法务管理、自营财务、信息技术七大类的最新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将极大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4.5.2.4其它风险状况及其管理 主要是流动性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政策与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虽有清偿或兑付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无法兑付到期信托计划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遵循分散性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以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为基础设定现金流期限错配限额,并设专岗逐日监测现金流量及资产配置;不断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和融资来源的稳定性,以提升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根据自身资产结构和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建立健全信托项目流动化和应急机制,采取信托项目弹性期限设置、非现金资产分配以及信托资产转让处置等手段缓释风险。
总体看来,公司负债规模整体较为稳定,结构较为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遵循分散性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以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为基础设定现金流期限错配限额,并设专岗逐日监测现金流量及资产配置;不断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和融资来源的稳定性,以提升公司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建立健全信托项目流动化和应急机制,采取信托项目弹性期限设置、非现金资产分配以及信托资产转让处置等手段缓释风险。
法律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因没有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的风险。
法律合规风险管理遵循合规创造价值的管理理念,公司经营管理与法律、规则、监管规定与自律性行业准则相一致,公司建立健全了合规管理体系,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形成了全员合规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并根据外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调整内控制度和业务模式,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018年度严监管态势持续,“长牙齿”的监管一边补短板、立规矩,一边出重拳、开罚单。
在此背景下,公司加大了监管政策导向研究深度,尤其是资管新规以及相关配套规制的研讨与解读,全面深化合规经营理念,以高质量、可持续为发展目标,不断深化合规经营理念,坚持不触碰合规底线为原则,加强对现有业务的排查,确保合规稳健经营,不留监管死角和风险隐患。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专业化业务合规管控,遵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两大审查原则,严格做好各类业务的合规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业务开展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法律和监管政策底线,逐步引导业务回归主业,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政策与战略风险是指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变化,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不确定影响,以及公司各项中长期经营计划、策略与外部宏观形势和经济政策不适应导致公司经营出现偏差而产生的风险。
政策与战略风险管理主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资管行业发展趋势,根据宏观形势、监管政策和业务模式等新变化,积极调整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着重关注国家宏观战略走向,支持实体经济,增加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拓新的客户资源,重点在上市公司、消费金融、重点区域城市的大中型地产项目等行业和领域下功夫。
公司以积极的心态适应监管政策的变化,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反馈,遵循监管导向要求,收紧同业通道业务准入,清理无效、低效资产,主动优化业务结构。
此外,公司视开拓创新为重要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着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家族信托业务、慈善信托业务等回归信托本源,不断提升信托功能服务,增强多元化经营水平,为长远发展储备后劲。
声誉风险状况及其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在商业活动中或者在业务办理中,公司因违法或未能达到利益相关者需要或期望的标准而被社会公众、监管方或股东方等产生的不利评价的风险。
声誉风险管理强调在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上,主动、有效、灵活地管理声誉风险,应对声誉事件;公司不进行任何能够实质性地影响公司声誉的交易;对于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声誉风险及时进行识别、评估,以依法合规、透明公开的原则处理各种突发风险事件;通过充分信息披露等方式实现与投资者的良性沟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等方式不断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
公司一向以“诚信”作为生存发展的根基,切实做好消费者保护各项工作, 切实做好消费者保护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对公司客户的服务水平。
公司注重于自身声誉的维护,不断加强舆情的监测与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媒体的常规化沟通,建立正向宣传机制的基础上,持续加强负面舆情监测与快速回应。
尤其是公司正处于混改关键期,社会、媒体关注度较往年明显提升;为此,公司主动作为,下大力量做好日常监测,对于可能引发舆情的情况提前做好应对预案,确保了混改期间舆情平稳。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5.1.2资产负债表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会计部门负责人:李瑞聪 5.1.3利润表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利润表 2018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会计部门负责人:李瑞聪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会计部门负责人:李瑞聪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8年度(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会计部门负责人:李瑞聪 5。
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会计部门负责人:孙红全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会计部门负责人:孙红全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的说明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范围和方法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间:按季度于季度末月份计提,但有证据证明月度资产有减值迹象的应当按月计提。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标准: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均依据公司津信计字(2011)18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资产风险分类的结果进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1、贷款、应收账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核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应收账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进行减值测试。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依据津信会字(2012)1号《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及津信会字(2013)2号《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试行)》计提减值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抵债资产减值准备核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抵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有减值迹象的,依据津信会字(2012)1号《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及津信会字(2013)2号《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试行)》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核算方法 (1)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50%,且有证据判断未来公允价值继续下跌的;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持续性下跌一年以上(含一年),且下跌幅度超过20%的、并有证据判断未来公允价值继续下跌的。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业务部门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应按照公允价值损失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计算,依据津信会字(2012)1号《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及津信会字(2013)2号的《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试行)》进行。
6.2.2金融资产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指本公司购入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理财产品等。
3、应收款项和贷款:应收款项(本公司指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贷款的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其他金融资产。
6.2.3 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6.2.5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6.2.6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权益法: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成本法:公司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即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6.2.7 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办公大楼出租部分的房产。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6.2.8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的标准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确认为固定资产: (1)本公司实际拥有所有权的实物资产; (2)预计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3)单项实物资产的购置或建造价值在2000元以上。
2、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从其投入使用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原价的3%,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6.2.9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1、无形资产的计价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入账,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预计使用年限按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两者孰短的原则确定,对无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则按不超过10年的摊销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6.2.10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核算应收融资租赁本金和应收融资租赁收益,融资租赁资产出租时,将该项融资租赁资产的初始账面价值由记入“长期应收款一应收融资租赁本金”,将应向承租人收取的各期租金与终止转让价款之和,扣除购入租赁物时实际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记入“长期应收款一应收融资租赁收益”。
收到融资租赁租金时,根据该项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表》或《未确认融资收益分配表》,按实际收到金额中的本金部分,冲减“长期应收款一应收融资租赁本金”;按实际收到金额中的收益部分,冲减“长期应收款一应收融资租赁收益”。
同时,按实际收到金额中的收益部分,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和“租赁收入”。
6.2.11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6.2.12预计负债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 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6.2.13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公司能够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如:非法人单位的合作项目)也列入合并报表范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6.2.14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1、利息收入 本公司的利息收入,是指本公司存放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对外放款、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业务所形成的利息收入。
(1)贷款利息收入 按贷款合同在贷款结息日,按照贷款合同(借据)金额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2)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比照贷款利息收入的规定确认。
(3)存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按结息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利息收入。
2、融资租赁收益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租赁收入,并将未实现融资租赁收益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是指本公司自营业务的手续费收入以及从本公司所管理的信托业务中按信托合同规定从信托收益中提取或向委托人及第三方收取的受托人报酬。
自营业务手续费收入:按合同收取时确认收入;信托业务手续费参见“6.2.16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4、其他营业收入 本公司以合同已签订并执行,款项已收到或取得收取款项凭据时确认为收入实现。
6.2.15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一般情况下,所有应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予确认,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只能在未来应纳税利润足以用作抵销暂时性差异的限度内,才予以确认。
6.2.16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业务手续费收入(受托人报酬):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按季度、合同中期分配、合同到期分配收取时,计算及确认收入。
6.2.17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 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3 或有事项说明 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的重大或有事项。
6.4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 表6.5.1.1 单位:万元 注:期初不良资产包括:1、对山西大禾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贷款17,010万元,损失类,判决已生效,已计提减值准备17,010万元;2、对山西普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15,000万元,损失类,判决已生效,已计提减值准备15,000万元;3、对天津市一代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10,000万元,次级类,判决已生效,已计提减值准备5,990万元;4、对天津市常天管道有限公司融资4,896.88万元,次级类,判决已生效,已计提减值准备2,929.84万元。
2018年新增不良类资产包括:1、对天津市一代天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10,000万元,降为损失类,判决已生效,已计提减值准备10,000万元;2、对天津市常天管道有限公司融资及利息6,525.94万元,降为损失类,判决已生效,已计提减值准备6,525.94万元。
3、对新昌营造建筑有限公司贷款20,000万元,次级类,已计提减值准备11,980万元。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万元 6.5.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投资品种分类) 表6.5.1.3 单位:万元 6.5.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5.1.4 金额单位:万元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5.1.5 6.5.1.6担保业务、代理业务(委托业务): 表6.5.1.6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金额单位:万元 6.5.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金额单位: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1 金额单位: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 金额单位: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金额单位:万元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
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 金额单位: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金额单位: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金额单位: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
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8年,公司业务创新转型不断推进,主要体现在: (1)引入了花呗消费分期、网商贷经营贷款两类主要资产的合作,推进消费+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壮大; (2)资产证券化业务能力有效提升,2018年公司发行了天津天士力集团资产支持票据,以及 “旺农贷”项目,为小微农户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3)公司家族、慈善信托业务得到显著发展,注册 “世嘉·信”作为公司家族信托产品的注册商标,并以此为契机,依托信托独有的法律关系,不断提升家族信托服务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满足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 (4)普惠消费金融业务稳步推进,2018年公司开发了“安硕小贷管理系统”,有效促进小贷业务操作标准化、流程化,提高效率和安全保障,不断提升公司在此类业务的竞争力。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本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遵守信托法规的规定和信托协议(合同)的约定,尽职尽责履行受托人职责和义务,为委托人管理好各项信托财产,精心组织信托财产的运作;依照信托法规和信托协议(合同)约定,定期出具信托财产的管理报告;信托协议(合同)终止时,及时办理信托事务清算事宜;按信托协议(合同)的约定,按期及时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受益并在信托协议(合同)终止时及时按约定向委托人(受益人)支付信托财产(本金);按信托法规和信托协议(合同)的约定收取受托人报酬(手续费),本年度没有发生违反受托人职责和义务的情况,没有出现信托协议(合同)到期由于受托人的责任不支付信托财产和受益人收益的情况。
受托人按信托法规和信托协议(合同)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管理和分配信托收益以及收取手续费(受托人报酬)时,没有出现侵占委托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情况表 表6.5.2.6 单位:万元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管理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单位:万元 6.6.2关联方交易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单位:万元 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帐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万元 6.6.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帐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单位: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万元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单位:万元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出现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出现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6.8净资本管理情况 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和2011年2月下发的净资本具体计算标准,2018年末我公司的净资产51.38亿元,净资本为27.21亿元(监管标准≥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 13.78亿元,净资本 / 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为197.47%(监管标准≥100%),净资本 / 净资产为52.95%(监管标准为≥40 %),净资本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税前利润60,679.89万元,比上年增加4,905.99万元,增幅8.8%;净利润58,419.03万元,比上年增加5,123.65万元,增幅9.61%。
按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本年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41.89万元和信托赔偿准备金2,920.9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 注:全年在岗职工平均人数153人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 公司股东股权变动情况。
2018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天津监管局以(津银监复(2018)67号)下发了《关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结构的批复》,批准公司原股东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将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1.05%转让给天津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8年4月13日,有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办理完毕。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股东会第6次临时会议(2018年10月15日通讯表决方式)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冯伟不再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事职务,同意黄建平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事职务。
截止目前,黄建平的股东董事任职资格正待监管部门核准过程中。
2019年2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津银保监复(2019)62号文正式核准付岩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即日起,开始履行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责。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变动。
8.3本年度,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无变更。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8.5本年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情况 。
2018年1月,天津银监局对公司2017年现场检查的存量业务中发现的证券信托结构化比例等个别问题,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方式为罚款。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到处罚情况。
8.6银监会派出机构风险检查情况 2018年5月,天津银监局组织召开了我公司2017年度监管会议,对公司2017年经营管理成效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2017年度整体经营稳健,同时对公司提出了监管意见。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落实监管意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及台帐,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确保限时整改到位。
8.7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9.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通过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强化了内部管理和审计制度。
公司决策事项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信托一法三规”、《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勤勉工作,积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客户利益。
9.2关于公司财务报告 依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的财务报表,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
(责任编辑:DF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