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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铂力特”)回复科创板第三轮问询函。
资本邦获悉,上交所主要追问铂力特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西工大授权发行人使用专利、欺诈发行承诺、核心技术收入占比、研发活动、业务模式、经营成果等8个问题。
铂力特是一家专注于工业级金属增材制造(3D打印)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6日,于2017年6月29日完成股改,铂力特此前未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
铂力特拟在科创板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 拟募集资金7亿元。
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铂力特营业收入分别为1.66亿元、2.20亿元和2.9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132.71万元、3425.54万元和5718.36万元。
铂力特的产品在航空航天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高。
招股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来自该领域客户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35%、54.32%、62.21%。
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西工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提名董事、监事情况、参与公司管理的情况,说明未将西工大资产管理公司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等。
针对共同实控人认定,铂力特称, 西工大资产管理公司为铂力特有限的创始股东之一,铂力特有限2011年7月6日成立时,西工大资产管理公司以现金1040万元出资,持有铂力特有限26%股权。
此后,经过铂力特有限2015年12月增资、2016年11月股权转让、2016年12月增资,西工大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逐渐下降至14.49%,且自铂力特有限设立至今,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始终为折生阳,而非西工大资产管理公司。
因此,自铂力特有限设立至今,西工大资产管理公司一直为公司的参股股东,且始终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无法通过行使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构成控制。
此外,西工大资产管理公司为西工大授权的管理公司,其主营业务为代表西北工业大学对外投资、管理和运营学校经营性资产,未从事3D打印等与发行人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提及与先临三维的差异,铂力特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三年平均值为5.93%,先临三维三年平均销售费用率为21.35%,公司与先临三维销售费用及销售费用率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销售人员数量差异以及业务模式所引起的。
截至2018年末,先临三维的销售人员数量为公司6.12倍,先临三维销售人员的规模明显大于本公司,使得销售费用中销售人员薪酬及相关的差旅费明显高于本公司。
先临三维销售人员规模显著高于公司的原因系由于先临三维海外销售业务规模及客户结构所引起的。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三年平均值为8.77%,先临三维三年平均管理费用率为12.73%,公司与先临三维管理费用及管理费用率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数量差异以及股份支付薪酬所引起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人员52人,先临三维管理人员121人。
铂力特表示,公司围绕金属增材制造产业链,开展金属3D打印原材料、金属3D打印设备、金属3D打印定制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亦向客户提供3D打印工艺设计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采用公司研发导向型的直销模式,主要客户集中于航空航天领域,客户集中度较高;先临三维的打印服务模式主要是通过线上云平台,并在全国多个城市设立线下3D打印服务中心,通过云平台制定技术方案,完成成品交付,客户较为分散,并且先临三维的全球化运营模式,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并且本地化经营,公司与先临三维的业务模式存在较大差异。
需要补充的是,上交所还要求铂力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确承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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