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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山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据悉,此次整治重点是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有效;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是否有假冒食品、侵权“山寨”食品;集贸市场内从事食品交易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371户,2户未亮照经营,现场责令改正,营业执照与经营人员不相符1户,已下发了《行政指导函》限期整改,受理消费者申诉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15万元。
下一步,该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网) (责任编辑:DF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