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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9)》。
报告指出,京津冀地区的创新要素主要集中于京津两地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尚未形成合理的创新等级结构体系。
《报告》指出,京津冀企业创新能力内部差距较为悬殊,河北在创新投入、产出、环境方面明显不足。
河北的企业创新能力与京津两地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与北京相比差距悬殊。
在创新投入方面,2017年河北企均R&D(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不足北京的1/3;在创新产出方面,河北企均有效发明专利不足北京的1/10;在创新环境方面,河北R&D投入强度不足北京的1/4。
因此,“垫高”河北是京津冀实现区域整体创新能力提升的核心任务。
《报告》强调,当前,京津冀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主要依靠规模效应实现,但技术进步在企业创新效率提升的过程中发挥的促进作用相对不足。
为实现企业创新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京津冀需更加注重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先进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增强技术进步对创新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
此外,京津冀地区内部企业创新能力均衡度相对不足,尚未形成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
当前,京津冀地区的创新要素主要集中于京津两地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尚未形成合理的创新等级结构体系,京津两地对创新资源的“虹吸效应”大于“扩散效应”,对河北各地级市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不足。
京津冀应通过进一步完善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缩小区域内企业创新能力差距。
《报告》指出,就现阶段而言,对外开放程度、企业发展实力等的提高对京津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具有促进作用,而单纯提高某一地区的企业发展实力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京津冀地区企业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因此,增强各地企业发展实力、缩小各地企业发展实力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京津冀企业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责任编辑:DF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