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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加多宝官网上的一纸公告让其与广药集团“王老吉”持续多年的商标侵权纠纷案重回公众视野。
据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案件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今天中午,“王老吉”官方微博对此回应称,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
加多宝发布的公告(网页截图) “加多宝赔偿14.4亿”判决被撤销 双方持续9年之久的商标之争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7月1日晚,加多宝通过官网发布《加多宝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
公告中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裁定如下:一、决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被最高人民法院撤销的这份法律文书判决加多宝要向广药集团赔偿14.4亿元。
事情追溯到2014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起诉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树容”的6家加多宝相关公司,诉讼理由为在2010年5月2日至 2012年5 月19日期间,这6家公司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要求赔偿损失10亿。
此后,广药集团将对加多宝的诉讼请求提高至29.3亿。
2018年7月,广东省高院判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
一审判决中失利的加多宝曾公开表态会提起上诉。
2018年7月25日加多宝对该判决发出声明,其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并立即向最高法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时隔近1年之后,加多宝的一封“纠纷案发回重审”公告让这场商标之争再起波澜。
王老吉:公司将配合做好案件重审工作 而焦点另一方的“王老吉”则在今天通过官微发布了回应声明。
公开声明中“王老吉”确认了案件被发回重审一事。
“王老吉”在声明里表示,此案是系广药集团向涉案六家加多宝公司索赔其在2010年5月2日后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的商标侵权案,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该案件将发回重审。
其中,声明中提及“发回重审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
“王老吉”还表示将配合广药集团做好案件重审的各项工作。
在上交所收市后,同属广药系的白云山发布了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诉讼纠纷结果的进展公告。
公告表示,本次案件系商标侵权纠纷,不涉及到“王老吉”系列商标权属。
公告认为此次重审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文章来源:华龙网) (责任编辑:DF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