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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有媒体传出名创优品即将IPO的消息,拟募集资金约10亿美元,上市时间及地点未定。
针对这一消息,名创优品并未遮遮掩掩,而是大方承认。
不过就在其筹备上市之际,名创优品却与加盟商起了冲突。
4月2日,名创优品向一加盟商下发告知函,指出其同时经营名创优品和NǒME两个品牌的门店,违反了竞业禁止的约定,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停止违约,否则将以停止分红的方式进行惩戒。
双方矛盾就此公开。
知情加盟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除了名创优品之外,这份合同的背后还有资方的意志在里面。
近期,双方矛盾升级。
据记者获取的一份《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显示,广州仲裁委员会已经于6月25日受理了一起加盟商与名创优品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
突然冒出来的竞业禁止条款 事情起源于去年12月份。
2018年12月,名创优品突然要求加盟商重新签订以前的合同,理由是公司准备上市。
但是重新签订的合同和原来的合同并不是同一个版本,里面增加了一条竞业禁止协议。
据加盟商反映,重新签订合同之前,名创优品并未向其告知合同条款将会更改。
而基于与名创优品长期合作建立的信任,加盟商在签订合同之时也没有仔细审阅合同。
“毕竟合作了这么多年,再加上名创优品负责和我们对接的工作人员我们也很熟悉,就签了。
”房先生在收到告知函的时候一头雾水,“直到名创优品发告知函,我们才发现合同里有‘竞业禁止’这一条款。
” 在告知函中,名创优品提到,依据协议第11.1条规定,作为乙方应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但是经查实发现房先生在经营名创优品的同时在经营NǒME门店,该行为已经严重违约,要求房先生在七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将停止向房先生分红,直至纠正违约行为为止。
双方作为合作多年的伙伴,名创优品的这一做法让加盟商感觉受到了“欺骗”。
“以前版本的合同里并没有涉及到这个方面。
”说起这件事情,另一位加盟商章先生也显得十分气愤。
更令他们不满的是,在去年十二月份重新签订的合同中,并无明文规定加盟商不能经营某种品牌,只提到“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业务”,至于何为“相同或类似”以及如何界定“相同或类似”,合同中并无明确文字说明。
在他们看来,如何解释“相同或类似”完全是名创优品说了算。
“名创优品单方面提出来NǒME和名创优品是竞品,但NǒME百分之四五十都是服装,服装这块名创优品根本都没做,我不承认NǒME和名创优品‘相同或类似’。
”有加盟商这样向记者说道。
不过对于加盟商的上述指责,名创优品方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不太可能,为什么换签合同,以及换签的合同与以往合同相比有哪些不同,签的时候我们肯定会说清楚,竞业禁止协议也是出于保护经营数据及商业机密的考虑。
” 至于名创优品及NǒME的业务是否存在正面冲突,此前NǒME公司的公关总监邓启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曾指出NǒME与名创优品的差异:一是经营范畴不同——NǒME聚焦在家居,而名创优品更多的是主打小商品零售的概念;二是产品定价不同,NǒME的平均单价要比名创优品高;三是店铺选址不同,NǒME店铺主要选址在购物中心,而名创优品更多是商业街,二者有各自的辐射范围。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禁止企业做出“二选一”的规定需要具备两个条件: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没有正当理由;或者按照电商法的规定,不是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也不能逼迫加盟商或合作伙伴二选一。
名创优品也方面表示:“零售行业签竞业禁止条款是很正常的,算是行业约定俗成的规矩。
” 被停止分红的加盟商 但也有加盟商在加盟NǒME的时候就已在尝试规避未来可能遇到的麻烦。
事实上,有的名创优品加盟商已在商场摸爬滚打十几年甚至数十年,深谙各种商业套路。
“当初与名创优品签约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名字,但是和NǒME签约的时候,用的是别人的名字。
”有加盟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样说到,之所以不愿退出NǒME是因为前期在装修、租金方面投入太大,名创优品一个店铺面积约在一百多个平方,而NǒME由于有服装等品类,最少要到两百平以上。
尽管在前期已经做了这样的规避工作,但该加盟商表示,没有实质证据,仅仅是因为“怀疑”,名创优品就把他的分红停了。
据记者采访到的数位加盟商反映,仅仅因为“怀疑”就被名创优品停止分红的加盟商不止一家。
其中有加盟商表示,自己并未从事NǒME的业务。
“停止分红也不告诉我们,我们主动去问,名创优品方面也没有工作人员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只是给了个电话让我们去联系公司法务。
”韩女士表示,之前并没有像房先生那样收到告知函。
据韩女士介绍,她目前只经营一家名创优品门店,现在每个月要负担八、九万元的成本费用,包括房租、水电、人员工资等。
商场租约即将到期,由于分红停止,已经无力续租。
另外一位加盟商宋女士遇到的情况更为糟心:“我现在手里有五家店,他们就这样停了分红,然后还没个说法。
” 对于以上部分加盟商的说法,名创优品予以了否认:“沟通渠道也是畅通的,如果有问题,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交涉、解决。
” 然而加盟商却从名创优品的强硬态度中感受到了一丝“威胁”的意味。
“他们拿这种条款要挟我们,觉得我们非得做名创优品,不做名创优品就没有其他项目可以做。
”房先生说道。
据了解,在与名创优品的合作过程中,加盟商需要负担门店租金、员工工资以及品牌管理费,而无论是人员的聘用、货品的供应还是门店的管理等都是由名创优品负责。
有加盟商认为,对于财务投资者,特别是缺乏管理能力的财务投资者来说,名创优品不失为一个优质的项目。
不过据宋女士介绍,从2017年开始到现在,旗下门店的业绩就处于下滑态势。
由于业绩不好,她已经关了两家不赚钱的门店。
韩女士旗下的门店也是这样的情况,尽管在该地区内经营状况比较好,但是相比以前业绩还是有所下滑。
“一方面是进入市场同类竞品比较多,另一方面名创优品货品现在更新很慢。
” 这种情况下,对有实力的加盟商来说,只要手里的店铺地理位置好,不做名创优品也可以选做其他项目——房地产中的“位置”法则同样适用于线下零售行业。
“生意好不好的关键不是品牌有多牛,而是在于店铺的地理位置,剩下的才是品牌和管理。
品牌再厉害,地理位置不行,也没什么用。
”房先生表示。
两家恩怨已久 分道扬镳,这是一个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对于名创优品来说,上市在即。
对加盟商来说,名创优品发展到现在,虽然受大环境的影响,盈利能力有所降低,但如果旗下门店经营状况比较好,仍是一个盈利能力比较强的项目。
更何况,做新项目又要重新投入资金、精力。
“谁会跟钱过不去,除非名创优品逼的太紧了。
”据房先生透露,目前他与名创优品的纠纷已经解决,分红也恢复正常。
不过经过这次事件,双方多年合作建立的信任基石已经动摇,有加盟商开始萌生退意。
“合同三年一签,到期之后,以他们这种合作方式,我们不再考虑合作,生意那么多,我不一定非得做名创优品。
”韩女士说到。
而且就目前情况来看,名创优品要把这个决策贯彻到底。
据知情的加盟商介绍,这份合同的背后,除了名创优品本有的意向外,还有资方的意志在里面。
去年十月份,名创优品宣布与腾讯和高瓴资本签署共计10亿元的战略投资协议,这也是名创优品自2013年创立以来第一次外部融资。
据该加盟商介绍,签署战略协议之后腾讯及高瓴资本各占据一名董事席位。
强迫加盟商“二选一”的原因也很简单:为了市场份额。
据该加盟商分析,不管加盟商如何否认,名创优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跟NǒME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双方至少有40%的产品类似,而且名创优品及NǒME的加盟商也多有重合,因此把控住加盟商的同时也就把控住了市场。
这件事虽然看起来是名创优品和加盟商之间的纠纷,但也牵连到另外一方—NǒME,而NǒME与名创优品之间的纠纷一年前就开始了。
2018年3月,名创优品发布新品牌NOME(以下简称名创优品NOME),主营生活家居产品。
不过,名创优品NOME与早在2017年8月就已经开店的NǒME,无论是品牌logo还是品牌定位、产品品类、店铺装修,都极为相似。
双方创始人不仅在朋友圈隔空互掐,甚至还对簿公堂,不过审判结果尚未发布。
目前,双方均未注册成功与“NOME”相关的商标,导致现在市面上同时存在两家风格类似的店铺,消费者也“傻傻分不清”。
(责任编辑:D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