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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倒计时100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守初心担使命、强监管保安全”迎进博百日执法行动方案》,决定自当日起开展迎进博百日执法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该行动将以国家会展中心及其周边区域为核心区域,以本市重点商圈、重点景区、交通枢纽(机场、车站、地铁)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
通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城市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为进口博览会举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价格监管。
加强住宿、餐饮业价格监管。
重点对国家会展中心周边区域、景点(区)、机场车站的住宿、餐饮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重点查处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低价招徕并以高价进行结算、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借展会之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传销行为。
重点查处商业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护。
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重点查处与进口博览会有关的传销行为。
三、严厉查处网络经营违法行为。
以本市信息类网站为重点。
开展以进口博览会为噱头虚假宣传行为的专项监测,依法查处经营者在网上假借进口博览会名义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四、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
强化重点领域商品服务广告监管。
加强重点区域场所媒介广告检查。
开展进口博览会广告专题监测。
五、着力净化本市消费环境。
全面加强监管执法。
在全市范围,加强线上线下监管,结合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加大对故意拖延无理由拒绝、非法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七、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全面完成保障性检验。
各区局主动对接检验机构,紧扣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核心场馆、重点单位和其他必要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保障性检验工作。
原则上,核心单位中定期检验有效期在展会开始前1个月至展会结束时间段内的在用特种设备,均应提前实施定期检验;核心单位其他在用特种设备、重点单位以及相关区局认为有必要的使用单位的在用特种设备,均应实施保障性检验。
八、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保护。
畅通维权举报投诉渠道。
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九、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编辑:DF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