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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查扣的2868瓶假冒牛栏山白酒、10箱假冒五粮液酒,进行源头追查,在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办案过程中,牵出了销售达18万多瓶、销往全国多个省份的制假售假“窝案”。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对江西鄱阳籍男子陈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万元。
刘某是赣州市南康区某商行的白酒经销商,于2017年10月在白酒销售、进货微信群认识了陈某。
刘某从陈某处获知,其制作的假酒仿真度达到了百分之九十,可以通过机检,而且销路好、赚钱快。
在品尝了陈某邮寄的一箱牛栏山白酒样品和一箱茅台白酒样品后,刘某分多次向陈某购买了假冒牛栏山白酒842箱、假冒的五粮液2箱、假冒的茅台酒1箱。
可好景不长,刘某在销售完621箱假冒牛栏山白酒后,被人举报并被抓获归案,最终被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定罪处罚。
通过对刘某销售的假冒牛栏山、五粮液等白酒的追踪,警方发现刘某的微信中藏着“秘密”——这些白酒的进货、运输、销售、收付款等环节,都是靠微信联系的。
于是,警方继续通过微信要货的方式,很快锁定了制假贩假主犯陈某,并最终在山东省德州市武城西高速省界卡口处将陈某抓获。
原来,在2017年10月初,陈某开始从别人处购买假酒然后通过微信联系销售给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从中赚取差价。
后来,他发现生产假酒很简单,于是在2017年10月和付某(另案处理)一起在涿州市义和庄镇长安城村租下了一套四合院,购买了灌装机、压盖机、钾矿机、酒基、商标包装、防伪码等设备,并通过回收真酒瓶等方式生产假酒。
之后,通过微信发布销售消息,寄送样品给各地分销商、低利润出货的方式,吸引经销商进货销售。
截止案发时间,陈某向江西、广东、湖北、湖南、安徽、甘肃等多省市销售牛栏山18万余瓶、江小白2000余瓶、五粮液60瓶,销售金额达70余万元,非法获利12万多元。
该院经依法审查后,认为陈某为非法获利,利用了微信即时聊天的便利、移动支付的便利以及销售“不见面”、低成本价格的方式,诱导了多地经销商参与销售假冒伪类商品,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遂依法对其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D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