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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8类食品共164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检测项目见附件。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产品为8类食品共164批次,合格样品16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其中: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蛋制品1批次,糕点4批次,粮食加工品13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调味品7批次,饮料1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文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龙潭区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60克/袋、小蜜蜂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01-2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通化市欣明达商贸有限公司文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龙潭区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60克/袋、生产日期2019-02-1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吉林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通化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D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