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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和加多宝三起纠纷案公布判决结果,加多宝赔偿100万元 多年以来,从商标之争、包装之争,再到后来的广告之争,王老吉和加多宝这“两罐凉茶”的纠纷一直持续。
日前,加多宝和王老吉三项纠纷案落下帷幕。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分别发布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相关广告词并赔偿广药集团100万元。
对于加多宝“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相关广告,则判决其不构成虚假宣传。
加多宝赔偿100万元,停止使用广告词 8月16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涉及凉茶品牌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多起案件判决结果。
白云山公告涉及的其中一起案件,系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诉武汉加多宝、湖南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和潇湘晨报社虚假宣传纠纷案。
根据公告,再审申请人武汉加多宝、加多宝中国因与被申请人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以及一审被告丰彩公司、潇湘晨报社、广州市山源广告有限公司、湖南新金孚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最高法判决结果显示,武汉加多宝立即停止在《潇湘晨报》上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同时,法院驳回了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改名”相关的广告词不构成虚假宣传 白云山公告还涉及广药集团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彭碧娟虚假宣传纠纷案和王老吉大健康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案。
加多宝官网8月16日晚间公布了这两起纠纷的判决结果。
最高法判决认定,加多宝在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为保有在商标许可期间对红罐凉茶商誉提升所做出的贡献而享有的权益,将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的基本事实向消费者告知,主观上并无明显不当;在客观上,该广告语并不产生引人误解的效果,并未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关于第三起案件,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最高法驳回。
判决公布后,记者联系到了广药集团,不过对方拒绝了采访,表示纠纷案件以公告内容为准。
之后,记者又联系到加多宝集团,对方表示,最高法的判决认为,加多宝使用“改名”相关的广告语并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公司对这一结果表示完全支持。
调查 14.4亿元赔偿仍然未有定论 在此次最高法的判决中,加多宝原本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从900万元降至100万元。
而另外两宗虚假宣传纠纷案件,原来对加多宝累计赔偿1121万元的判决,也在最高法再审的过程中被撤销。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是在综合考虑两家各方面的情况后,进行的裁决。
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东表示:“最高法作出判决是综合考虑了这两家公司的历史渊源,两家公司在品牌、商标、装潢和市场竞争过程当中,各自的贡献和取得的成绩,以及相互之间的矛盾纠纷,综合考虑作出的裁决。
” 不过,尽管这三起虚假宣传纠纷案件的赔偿金额从2000万元降到了100万元,但悬在加多宝头上另外14.4亿元赔偿,仍然未有定论。
2012年5月期间,王老吉在状告加多宝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的一审中胜诉。
今年7月1日,最高裁定撤销14.4亿元商标侵权赔偿的一审判决,并将此案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消费者看中口感和价格做好产品才是重点 记者在北京朝阳区一家超市的茶类饮料货架看到,加多宝凉茶没有额外张贴广告语的宣传。
而一些消费者表示,他们对这两个凉茶品牌,并没有特别的偏好。
而从货架上摆放的罐体可以看出,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包装样式趋同,一一对应的包装,不细看基本分不清是哪个品牌。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大部分的消费者还是比较看重价格。
事实上,近几年,就在王老吉和加多宝纷争不断的同时,我国的凉茶市场增速却在逐渐放缓。
有数据显示,2011—2015年中国凉茶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速为12.34%,而2016年则已经降至个位数,同时,新饮品更是层出不穷,抢夺市场。
对此,一些消费者认为,购买凉茶,其实大家更看重的是口感和价格。
两家公司还是应该做好产品,打官司可能只会伤害品牌的价值。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凉茶企业要想把市场做好,还是应该通过合法的竞争,来共同进步。
本报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DF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