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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消息,刘姝威终于打响了入职格力电器(000651)后的第一枪。
今天早些时候,格力电器独立董事刘姝威发文称,如果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警示函》,而对方洪波的行为不发《警示函》,那么,广东证监局是否选择性执法? 2019年1月17日,由于董明珠在格力电器股东大会上发布了格力电器201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有关业绩信息,而格力电器在股东大会结束后才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出了《警示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
” 不过,与董明珠有类似行为的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洪波并没有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
据中国证券网等权威媒体报道,1月12日,方洪波在2019中国制造论坛上透露,美的集团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再创新高。
但实际上,直到1月15日,美的集团才正式发布2018年度的业绩预告。
据此,刘姝威提出质疑,为何广东证监局不给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洪波发警示函?如果广东证监局给董明珠发《警示函》,而对方洪波的行为不发《警示函》,那么,广东证监局是否选择性执法?并且还提出了两个问题: 第一、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有义务向股东大会报告业绩预期? 第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四十五条的是向股东大会上报告公司业绩预期的董事高管还是擅自向媒体发布股东大会内容的股东?证监局应该处罚谁? 据悉,美的格力只见的恩怨由来已久。
早在2008年,格力就美的空调“舒睡”功能侵犯其“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空调器及其控制方法”提起诉讼;2012年,格力起诉美的侵犯其“可拆装式空调室内机管路安装挡板”实用新型专利;2013年,格力又起诉美的“五谷丰登”商标侵权;2016年初,格力、美的双双举报对方学术造假。
在市场规模方面,二者也互为主要竞争对手。
2013年,董明珠提出“每年增长200亿,2018年营收2000亿”的目标;2012到2014期间,格力营收几乎就要追上美的,只差2、3个百分点。
不过2015年,格力电器营收骤降400亿,跌回2012年的水平。
但美的集团营收已达2407亿,格力电器落后924亿。
不过格美争霸并没有因此而终结。
2018年8月,格力电器喊出“到2023年,实现营收6000亿”的口号。
10月,美的集团则提出“近期”的目标是营收、市值均超过5000亿。
(文章来源:挖贝网) (责任编辑:DF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