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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现就这七个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办法》 为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形成“组织部门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本办法。
办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市委人才办会加强日常督导,并在年底开展人才工作质量考评,最终考评结果会作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二、《鹰潭市培养人才及项目资助申报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培养,让更多更好的政策惠及培养类人才,制定本办法。
办法适用对象为全职在鹰潭创新创业时间超过2周年,且符合“鹰才计划”A、B、C、D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已获得资助的“鹰才计划”引进类人才除外)。
按照申报程序正式审批通过后可根据“鹰才计划”实施计划享受相应资助。
本办法在培养人才方面设置了科技创新高端人才(含青年类项目)、科技创业高端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含青年类项目)、高技能领军人才4个项目。
经申报推荐入选“鹰才计划”的各类人才,按照类别享受服务“绿色通道”、最高200万元创新资助、最高500万元创业资助、最高10万元/人/年的学习经费资助、快速上编等优惠政策。
申报个人及单位随时可提交申请,常年即时受理。
三、《鹰潭市驻外招才引智工作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快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依托驻外办、商会等资源和信息优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北京、上海等人才聚集地成立鹰潭市驻外招才引智工作站。
市委人才办会在年终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其各自负责设立的工作站进行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情况奖惩。
本办法明确了工作站的机构配备、工作职责和任务,由市商务局负责在市政府驻外机构设立工作站,市工商联(总商会)负责在市外商会设立工作站,市侨联负责在国外设立工作站。
同时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每年给予工作站5万元基础工作经费,并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评估优秀、招才引智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工作站,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同时,对全职引进03专项A、B、C、D类人才的工作站、科研平台、中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分别按每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补贴,引进03专项高层次人才团队按每个团队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补贴。
四、《鹰潭市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服务券的服务和支持作用,实现政府、企业、服务平台等各类资源的高效整合,更好的鼓励和引导人才创新创业,制定本办法。
目前市财政已先行安排700万元用于铜产业创新券兑换。
双创券申领兑付采取网上登入“鹰潭人才云”注册申请,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分别负责对创新类、创业类申领单位进行审核并发券。
鹰潭市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券是由政府部门无偿向人才发放的,用于申领单位与服务机构之间开展技术、设备、专利、咨询、认证、检测、财务、法律等方面活动时使用的,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一种有价电子凭证。
每家单位每年申领使用的双创券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创新类或创业类项目单项申领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入选“鹰才计划”的单位,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创新类或创业类项目单项原则上不超过70万元。
持券单位每次使用的双创券金额不得超过单项服务合同金额的50%,其他费用由单位自行支付。
五、《鹰潭市重大人才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育才机制,营造更加优质舒适的创新创业环境,针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的优秀人才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采取特殊的“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制定本办法。
“一事一议”的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符合我市A、B、C、D类人才认定标准,但“鹰才计划”扶持政策不能满足人才在我市开展创新创业需要的。
2。
达不到A、B、C、D类人才认定标准,但拥有能够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等条件,申请享受人才扶持政策的。
六、《鹰潭市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为给鹰潭市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广大人才在鹰潭创业、居家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制定本办法。
人才服务卡为持有人提供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8+N+X”的定制化服务。
鹰潭市人才服务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鹰才计划”A、B、C、D类人才后直接核发,人才服务卡为持有人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子女入学服务、免费参观景点服务、市内交通及客运站绿色通道服务、户籍办理服务、人才公寓服务、江西银行(江西人才服务银行)专属金融服务和“一站式”人才服务。
该卡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一般为5年,市委人才办根据考核情况调整人才服务卡类别或予以注销。
七、《鹰潭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服务,做好D类人才中“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认定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符合条件的认定对象,经过相关程序认定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鹰潭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规定的D类人才政策。
办法明确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会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市)共同组织实施。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必须在公布的需求目录范围内进行,每年度由各企事业用人单位向市委人才办申报急需紧缺用人需求,形成《鹰潭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须与市内相关用人单位至少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办法》等七个文件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DF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