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州-国企另类放贷-标哩哩商标注册

阅读:265 2019-02-16 20:10:01

编者按/ 市场的各种所谓创新,总是超乎人们的想象。

在中国,国企央企易得贷款已为人所周知,委托贷款的资金价格与走势,一度也被视作是金融环境松紧的识别符号,然而,已经有国有企业,似乎不能满足于委托贷款带来的收益率了。

通过各种形式存在的“循环贸易”方式,货物成为“类贷款”的载体。

通过不断循环往复的买入、退货,再加上手续费,一方能够获得以货款方式存在资金,而交易的另一方,则在定期“退货”之后,再收取额外的手续费,完成资金的循环以及收益。

这一次的载体是价值不菲的苹果和华为手机,那下一次呢? 一线调查 28万台苹果华为手机循环交易:国企贷款玄机与业绩秘密 28万台手机,偶尔从仓库出来溜达一下,便带动了几十亿元资金流转。

各方闹翻后,民企称这是一种来自国企的资金借贷,年化12%。

当然,这些交易也刷高了一些上市公司的业绩。

2018年8月11日,三峡新材(600293.SH)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在一天之内连收23份法院传票,原告系央企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普泰”)及其关联方。

因发现深圳恒波销售的手机与标的物完全不符,中邮普泰要求其返还货款约1.5亿元。

当时没有人知道,这些手机并不是由深圳恒波提供,而是由北京三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杰”)及其关联方直接发往中邮普泰。

货款则由中邮普泰打给深圳恒波,再由深圳恒波支付给北京三杰。

这些手机一般会在中邮普泰的仓库中躺上两三天,最终由北京三杰以一定溢价回购。

三方的协议、公告显示,涉案手机共有28万台,品牌包括苹果、三星、华为,价值约10亿元。

北京三杰实际控制人张银周告诉记者,这场业务名为贸易,实为贷款。

对于北京三杰来说,其获得了中邮普泰的资金,深圳恒波则获得了上市所需的业务数据。

2017年,中邮普泰上属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曾被审计署发现其在2012年~2013年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24.82亿元、成本24.5亿元、利润3200万元。

2018年,中邮普泰打开货箱后发现,原本应该是苹果、三星、华为的品牌机,都已被调包成廉价杂牌机。

案发后,中邮普泰起诉深圳恒波,要求返还货款。

为了脱身,深圳恒波报案至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以下简称“罗湖分局”),称北京三杰涉嫌诈骗。

一场罗生门由此被揭开。

三峡新材2019年1月26日公告称,警方审查后认为该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深圳恒波方面不服该决定,已在1月25日向罗湖分局提出复议申请。

截至发稿时,《中国经营报》记者联系到了相关各方,但除报案一事外,三峡新材、中邮普泰等单位未就“借贷”之说给予正面回应。

特殊的手机贸易 深圳罗湖,薛小义(化名)坐在一辆货车副驾驶的位置,指挥司机把车驶出中邮普泰的仓库,停到了华强北的一块空地上。

在这块空地边,几个工人正扎堆坐在一起,等待着雇主派活儿。

这辆货车装着约100个货箱,每个箱子里有10台全新的手机。

为了保证货物不被人调包,箱子外侧贴着手机厂商的封条和印有手机串号的标签。

一个串号对应一台手机,相当于手机的“身份证号码”,一般贴在机身背面和外包装上,可以有效防止手机造假。

但是在深圳华强北,手机的任何配件都可以被人为仿造。

在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内,薛小义要做的,就是指挥这批工人,给每一个货箱更换串号。

原有的标签被撕下后,往往会留下痕迹,工人们把新的标签覆盖在上面,以掩盖痕迹。

一切完成后,这批“崭新”的货箱被重新装上车,又拉回到中邮普泰的仓库中。

无独有偶,另一位中部省份的手机经销商告诉记者,他也是通过这一方法,与某个大型电商平台进行贸易。

这项业务持续了三年之久。

每更换一张标签,工人可以得到几毛钱的报酬。

但是对于薛小义所供职的北京中邮展鸿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杰的关联企业,以下简称“中邮展鸿”)来说,他们依靠这项业务,从中邮普泰撬动了超10亿元货款。

北京三杰、中邮展鸿的实际控制人张银周认为,他与中邮普泰本质上是“借贷关系”,后者提供的10亿元货款属于“借款”。

张银周向记者展示了多份销售、采购合同。

这些合同显示,由北京三杰及其关联方提出采购需求,并支付30%的订金给中邮普泰;由中邮普泰垫款,在市场上采购手机。

采购完成后,北京三杰再向中邮普泰提货,并支付剩余70%的货款。

根据合同内容,中邮普泰的采购方至少包括北京三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杰时代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市众益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华网信商贸有限公司等。

而这些企业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张银周。

因此,中邮普泰在采购过程中所支出的采购款,实际上进入了张银周的公司账户。

这些钱,最终又被北京三杰用作“提货款”,返还给了中邮普泰。

据此,张银周认为,他是依靠30%的订金,撬动了中邮普泰100%的“贷款”。

如果只是这样“平来平走”,中邮普泰并不能获得任何利润。

因而,中邮普泰与北京三杰约定,需要在这些手机上附加一笔“代购费用”。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广西分公司(与中邮普泰同属中国邮电器材集团,以下简称“广西邮电器材”)与中邮展鸿于2015年10月20日签订的《结算代理费用协议》显示,广西邮电器材为中邮展鸿代购手机,型号为“苹果A1524”(即2014年发行的iPhone 6 Plus),同时收取每台70.2元的代理费用。

如果30天内没有提货,将每天加收手机采购价的万分之五。

如果超过60天没有提货,广西邮电器材有权按市场价格销售这些手机,差价金额将从上述30%的订金中直接扣除。

如果订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亏损,将由中邮展鸿进行补偿。

“这实际上是一笔年化12%的贷款,而这个‘代购费用’,就是贷款利息。

”张银周告诉记者,当时iPhone 6 Plus的市场价在7000元左右,双方定下的采购价格为7020元。

如果在30天内提货,以12%的年息计算,正好需要缴纳70.2元的“利息”。

超10家公司参与 张银周与中邮普泰的这套模式,在2015年初短暂进行了一段时间。

2015年3月,深圳恒波相关人员得知了此项业务,并在子公司——广东恒大和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恒大和”)总经理洪焱的介绍下,结识了张银周。

当时,深圳恒波正打算IPO上市。

据张银周回忆,深圳恒波相关人员找到他,提出参与到这个业务中,担任一个流通环节,以此做高业绩。

由此一来,这个原本属于北京三杰、中邮普泰双方的“代购”业务,最终变成了三方参与的闭环:北京三杰支付30%订金给中邮普泰,让中邮普泰代为采购手机。

接到需求后,中邮普泰向深圳恒波采购手机,并支付货款。

深圳恒波向北京三杰采购,并支付货款。

最后,北京三杰再向中邮普泰采购,并支付货款和“代理费用”。

据张银周回忆,深圳恒波在2015年10月提出,这种“平来平走”的模式不符合上市公司的规范,因此要求每台手机收取一定提成。

其中采购价超过2000元的手机提成2元,低于2000元的提成1元。

不过,深圳恒波IPO迟迟未能成功,最终选择在2016年10月借壳三峡新材进军A股。

而在深圳恒波上市之后,这项“代购”业务依然在进行中。

此前,为了掩盖真实目的,张银周称至少5家旗下公司参与了这项业务。

另一方的中邮普泰,也要求包括中国邮电器材深圳公司、中国邮电器材广西公司、思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参与了此事。

记者获得的多份合同显示,深圳恒波一方亦有多家关联公司参与运作,包括宿迁市云易科技有限公司、宜宾恒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

对于张银周所称的“做高业绩”,三峡新材方面在2019年1月10日进行了否认。

其发布的公告称,在三峡新材收购深圳恒波前,三峡新材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了规范、深入的调查,并未发现深圳恒波有虚增业绩、财务造假的行为。

公告还称,在2015到2018年间,深圳恒波与中邮普泰、北京中邮共发生交易182次,销售手机28万余部,总计销售金额超9.7亿元,产生的销售毛率约30万元。

而深圳恒波2015~2018年承诺税后净利润分别约为1.56亿元、2.43亿元、2.97亿元、3.30亿元,上述业务利润占承诺期总利润比例为0.03%。

“恒波根本不可能为了这一点点利润来做这个事情。

”三峡新材董秘杨晓凭告诉记者,深圳恒波参与的真正原因,在于转型所需。

“深圳恒波正在从商业连锁转变为平台型的公司,需要中邮普泰这样资源雄厚的企业加盟,参与此事也正是希望把中邮普泰嫁接到平台上来。

” 记者致电洪焱,对方表示自己对此项业务并不清楚,不便回答。

实际上,类似业务在手机经销业内比较普遍,这也不是深圳恒波唯一一次涉水。

前述中部省份的手机经销商告诉记者,他们在与某个大型电商公司从事此项业务时,深圳恒波亦有参与。

该经销商告诉记者,他们把货物运送给上述电商公司之前,会从深圳恒波处获取一份物流单据,然后将该单据送给电商公司盖章。

但实际上,这些货物从头到尾都没有进入过深圳恒波的仓库。

深圳恒波所需要的,仅仅是这些采购合同、物流单据等凭证。

与此类似,为张银周押货的薛小义告诉记者,在赶往中邮普泰的仓库之前,他也会前往深圳恒波的罗湖总公司领取物流单据,并在该公司前台等待。

接到通知后,深圳恒波有专员将物流单据送到前台,薛小义再将这些单据拿到中邮普泰盖章。

张银周告诉记者,每部手机加1~2元的通道费,原则上是亏本的,因为加上贸易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光是税费成本就至少需要10元。

据悉,张银周在北京拥有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

他告诉记者,这项业务虚增的财务数据,也体现到了新三板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昔日伙伴反目成仇 这类虚假的贸易业务,在不少央企中都有存在,目前正遭到严格限制。

据悉,国家审计署曾对20家央企的2015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2017年6月23日,审计署披露了上述审计情况,其中18家采取虚构业务、人为增加贸易环节、调整报表等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

中邮普泰上属的中国邮电器材集团,也在此次通报之列。

审计署发现,2012年~2013年,中国邮电器材集团的华北分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24.82亿元、成本24.5亿元、利润3200万元。

2017年8月,多家央企收到了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排查中央企业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的通知》。

文件提及了上述审计结果,并要求各家央企,对于融资性贸易业务,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退出。

张银周与中邮普泰的业务显然也受到了上述政策的影响。

记者获得的一份聊天记录显示,2017年3月,中邮普泰多次催促北京三杰的负责人提货缴款,并称:“现在集团查得特别严,超期会有很大麻烦。

” 同时,张银周的资金也正在出现危机。

在2016年之前,运送至中邮普泰的手机,会在两三天内被迅速提取出来,以用于市场销售。

2016年之后,为了节约成本,张银周在深圳华强北采购了五六万台杂牌机、模型机等,以次充好。

这些手机实际上并没有被用于销售,而是不断地被从中邮普泰的仓库中取出、送回,也因此发生了上文所述薛小义贴换手机串号的事情。

这为公司日后的纠纷埋下伏笔。

2018年之后,手机经销市场进一步衰落,张银周的提货频率逐渐降低,越来越多的杂牌机被积压在仓库中。

2018年6月,中邮普泰叫停了这项业务,并要求张银周将货物全部提走。

这已远远超出了他的还款能力。

此后,中邮普泰把矛头指向了深圳恒波。

同时,中邮普泰打开了货箱,发现了这批杂牌机。

2018年8月9日,深圳罗湖区法院一次性向深圳恒波送达了23个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原告均为中邮普泰及其关联公司。

中邮普泰方面认为,其与深圳恒波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由深圳恒波向中邮普泰供货,质量标准为“原厂全新”,中邮普泰已签收,并已支付相关货款。

但中邮普泰在对外转售部分产品后,发现剩余尚未售出产品与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完全不符。

中邮普泰方面表示,深圳恒波已构成违约,要求其返还货款约1.5亿元。

中邮普泰的上述诉求,在当年12月被深圳罗湖区法院一审驳回,目前已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8月底,深圳恒波方面将张银周约至公司会议室,出示了一份和解协议,大致内容为货物退还给张银周,并形成债权关系。

据张银周回忆,在他单方面签下名字后,深圳恒波相关人员随即将协议收走,同时把他限制在会议室内,不准离开。

直到张银周报警后,他才得以在当晚返回家中。

2018年12月10日,三峡新材公告称,本案涉嫌供应链诈骗犯罪,深圳恒波方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12月底,罗湖分局找到了张银周,通知他除了诈骗,也有可能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和侵犯商标罪。

记者注意到,在与中邮普泰的诉讼中,深圳恒波的诉讼代理人是广东仁人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琴姿。

关于此次民事诉讼所牵涉的诈骗案,记者致电王琴姿,对方拒绝置评。

杨晓凭告诉记者,张银周私下使用杂牌机的行为,系给深圳恒波“挖坑”,选择报案是为了维护深圳恒波的合法利益。

2019年1月26日,三峡新材公告称,警方审查后认为该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深圳恒波方面不服该决定,已在1月25日向罗湖分局提出复议申请。

这份复议申请写道,中邮普泰提起的民事诉讼,是为了填补巨大资金亏空、逃避合法债务而提起的虚假诉讼,同时伙同张银周以假货自买自提,将深圳恒波骗入供应链环节进行讹诈,是典型的供应链合同诈骗。

“如果没有内部合作,(假货)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能够运作下去?”杨晓凭表示,在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下,中邮普泰不向张银周讨债,却转而起诉深圳恒波,此举是逃避责任。

他认为,如果张银周来找深圳恒波协商解决问题,有诚意和实力清偿债权,至少能让纠纷恢复到本来面目,公司肯定会持欢迎的态度。

杨晓凭告诉记者,如果事实真如张银周所称“名为贸易实为贷款”,那借贷主体就是北京三杰和中邮普泰,不应该把深圳恒波牵扯进来,中邮普泰也不应该向深圳恒波发起诉讼。

“货物根本没有经过我们的手,假货怎么能扯到我们头上来?”杨晓凭还称,北京三杰给债权人中邮普泰安插假货,最终让三方都卷入纠纷,这一点也匪夷所思。

“假如张银周有能力和意愿来还钱,恒波能从中脱身,那就阿弥陀佛了。

” 在深圳恒波的复议申请中也写道:如果张银周与中邮承认是借款关系,本案是中邮起诉张银周的公司还款,而不是起诉恒波,本案则是“民事案件”而无犯罪事实。

公司表示认同。

这或许也是张银周的真实意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要不把我整死(即负刑事责任),我到老到死也给他还。

”张银周告诉记者。

北京三杰法律顾问杨大飞告诉记者,如果诈骗案成立,货物流通环节就是犯罪手段之一,不会被认定为真实的买卖合同,深圳恒波将从民事诉讼中脱身,这也是他们执意要求警方立案的原因。

如果诈骗案复议后仍不立案,深圳恒波或许难逃民事责任,北京三杰亦有可能被追加进责任方。

对于货款的性质,《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中邮普泰总经理汪永贵,截至发稿仍未回应,公司负责此业务的王景龙则不愿置评。

记者注意到,2018年7月颁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违反规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将被追究责任;如果违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甚至会被终身问责。

货款性质“罗生门” 2019年1月9日,记者在北京见到了张银周。

他画了一个由北京三杰、中邮普泰、深圳恒波三方参与的供应链条,同时在纸面上放了一支笔,把这个链条分割开来,将北京三杰排除在外。

看起来,这就是中邮普泰与深圳恒波双方之间的贸易。

“货物名义上是从深圳恒波运送给中邮普泰的,既然货物是假的,那中邮普泰完全有理由起诉深圳恒波。

”张银周说。

当然,如果把这支笔旋转一下,把中邮普泰排除在外,这又变成了北京三杰与深圳恒波的贸易,后者亦有理由起诉北京三杰。

三峡新材公告显示,其向深圳公安机关报案的案由,也正是北京三杰涉嫌供应链诈骗犯罪。

但张银周反驳称,这项业务其实名为贸易、实为贷款,没有人真正关心货物的真假,后期出现的假货,也自始至终只在三方之间流通,并没有流到市场上。

他把这项业务叫作“供应链金融”。

但一家金融公司的风控总监告诉记者,这套业务与供应链金融的概念相去甚远。

该人士称,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一般是关联方,因为可以掌握到相关交易主体的历史数据,从而判断交易真实性和有效性,控制风险。

该人士所在的金融公司也为自己的股东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股东名下有一家大型市场,金融公司的业务,就是为市场内的商铺提供经营权质押贷款。

商户入驻时需要一次性缴纳5~8年的租金,如果缺乏资金,商户可以要求金融公司垫款,以后再用商铺的经营收入清偿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市场和金融公司系关联企业。

如果商户断供,金融公司会让市场强行收回商铺。

正因为可以形成类似的闭环操作,供应链金融的业务风险很小。

张银周提到,这三年来,他已经向中邮普泰支付了7000万元的利息。

同时,在他缴纳的30%订金中,有10%是经中邮普泰高管介绍、由一个名为孙立新的自然人借出,其享有12%的年利率。

三峡新材的公告也显示,深圳恒波至少在其中谋得30万元销售毛率。

“如果不是民企融资难,谁愿意参与这样的业务?”张银周表示,近年来他在北京、广西、海南等地扩张门店,已达70家的规模,中邮普泰的“贷款”主要用于门店资金周转,但公司账面却是亏损的。

“主要原因就是‘供应链金融’的利息和税费过高。

”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责任编辑:D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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