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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红牛商标”案37亿索赔被驳回 “渴了、困了,累了,喝红牛”的广告语,在南京消费者刘先生的记忆中印象深刻。
1999年,他大学毕业进入软件业,熬夜时前辈就推荐了红牛。
时隔20年,近日一则消息引起了他的注意:红牛商标案37亿元索赔被驳回。
而搜索消息时他才发现,原来红牛诞生在泰国。
实际上,不仅消费者关注,在商标和知识产权界,近日红牛案例也引发热议。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消费者和律师。
红牛官网发声明: 将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11月29日,记者打开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简称红牛中国)的官网,有一则“声明”。
标题为《关于“红牛系列商标”案一审判决的声明》,发布时间是11月28日,作者来源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1月25日作出的该公司诉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泰国天丝)“红牛系列商标”案的一审判决,该公司声明如下: 中国红牛是“红牛系列商标”中国市场从零价值至数百亿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贡献者。
本公司在该案件中的核心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即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权益,而非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
本公司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半个多世纪前诞生于泰国 1995年红牛来到中国 在红牛中国官网的“关于红牛”项下介绍,红牛(RedBull)是全球较早推出且较成功的功能饮料品牌之一。
1966年,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诞生于泰国,迄今已畅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1995年12月,红牛来到中国,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补充体力、精力十足”、“渴了喝红牛,困了、累了更要喝红牛”等广告语为社会公众所熟知。
那么,红牛中国和泰国天丝的官司又是怎么回事呢?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本次诉讼中,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对第878072、878073、1289559等17个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共计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
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自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成立起的二十余年,泰国天丝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多份商标许可合同,在此期间双方关于商标属权并无争议,“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状态是明确的,均归属于泰国天丝所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其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权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此前的2018年10月31日,新华社客户端曾以《泰国天丝欲强制清算中国红牛》为题转载南方日报报道。
报道中提及,就红牛经营期限问题,日前泰国天丝与红牛中国先后发布两份措辞强硬的声明。
关键点在于红牛中国是否拥有红牛50年经营权及泰国红牛(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到底是谁。
红牛哪里的?消费者有点懵 但对广告语较了解 11月29日,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对红牛品牌的认知度较高。
南京消费者薄先生介绍,20多年前,有时候踢球、跑步时喝。
消费者刘先生则表示,听到红牛和泰国的渊源很诧异,因为他一直以为红牛是中国的。
南京消费者徐女士表示,读中学时为了提神喝过,“我真是第一次知道它是从泰国来的,居然是‘洋品牌’。
但记得包装上一个泰文都没有啊。
” 律师分析 企业要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丁冬霞,11月2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诉讼是基于红牛中国对红牛品牌的持续广告投入,要求泰国天丝承担此前巨额的广告费用,但红牛中国不享有“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这确实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也是目前一审败诉的主要原因。
丁冬霞说,“我们认为,‘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的影响力确实是由于红牛中国的持续广告投入才有了今天的品牌影响力。
”她进一步介绍说,根据红牛中国在另案起诉泰国红牛要求履行“五十年协议书”独占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如果法院认定“五十年协议书”真实有效,那么泰国红牛打破“五十年协议书”的约定自行进入中国市场,在没有进行任何广告投入的情况下,便能享受“红牛”品牌带来的广告利益,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说,违背了公平原则,不符合法理和情理。
目前红牛中国已经明确表示会提起上诉,案件的下一步进展还是要看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
她同时提醒企业家们,无论是自己创业还是和他人合作,都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D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