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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索普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手续完成 12月19日晚间,江苏索普对外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最新进展,公司领取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该公告出具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已履行完毕。
公告显示,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9号),核准公司向索普集团发行6.92亿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亿元。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约定本次交易的交割日为《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日,即2019年12月18日。
根据《资产交割确认书》及其附件,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范围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转由江苏索普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中涉及需要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资产(如房产、土地、专利、商标、车辆等),无论其是否已办理完成形式上的权属变更手续,该等资产所涉及的各项权利、义务、风险及收益均自交割日起转移至江苏索普,江苏索普为标的资产的唯一所有权人。
江苏索普表示,截至公告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已履行完毕,各方正积极配合,尽一切努力办理标的资产所需履行的全部权属变更手续,相关权属变更手续的办理不存在实质障碍。
此外,各方协商确定以2019年11月30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共同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2019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净资产变化情况暨相关现金补偿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由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十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向上市公司补足。
根据上述专项报告,索普集团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结算金额为3534.9万元,化工新发展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结算金额为3447.71万元。
截至公告出具之日,前述结算资金已全部由索普集团和化工新发展向上市公司支付完毕。
(责任编辑:DF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