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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米回应“米家”商标被判侵权:将提起上诉 针对小米擅用“米家”商标构成侵权、被判赔1200万一事,小米公司回应称,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小米公司称,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而小米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
此外,小米公司还表示,对于判决中提及的30%利润也不认同,因为小米硬件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低于1%。
据悉,联安公司起诉主张,它是注册在摄像机等商品上的“MIKA米家”商标权利人。
据介绍,联安公司的该10054096号商标被核定使用在“网络通讯设备,摄像机,录像机,扬声器音箱,扩音器喇叭,电线,防盗报警器,报警器,声音警报器”等商品上,注册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联安公司“MIKA米家”商标图片来源: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国商标网公开资料显示,我们发现,在众多的“米家”关联商标中,联安公司和小米公司,双方的交集点只有“米家”最为直接,但两者申请时间上,小米要早于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且两者均同属第9类。
小米第9类“米家”商标:2014年08月15日。
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第9类“米家”商标:2019年9月9日。
这是两家公司商标纠缠的地方。
2019年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进行宣判。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被控侵权“米家”标识与“MIKA米家”注册商标标识构成近似,小米通讯公司的大规模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联安公司的商品来源于小米,即产生反向混淆。
(责任编辑:DF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