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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消息,北京全聚德仿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一商家销售假冒全聚德烤鸭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因此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海淀法院官网消息称,因认为对方销售假冒全聚德烤鸭的行为构成商标权侵权,北京全聚德仿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北京玉廷博商贸中心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合理支出600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全聚德仿膳公司诉称,“全聚德”创建于1864年,现在全聚德挂炉烤鸭技艺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1999年1月,“全聚德”被原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是我国第一例服务类驰名商标。
全聚德仿膳公司是“全聚德”服务商标的唯一合法权利人。
而全聚德烤鸭则是全聚德的龙头商品,其商标权利受我国商标法保护。
现经全聚德仿膳公司调查发现,北京玉廷博商贸中心于2017年3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某超市销售了假冒的全聚德烤鸭,其行为侵犯了全聚德仿膳公司对“全聚德”享有的商标权,造成了不良影响。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DF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