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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四批“问题口罩”违法典型案例 2月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四批“问题口罩”违法典型案例。
连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利用疫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案件。
案例一:杭州、余杭联合查处蔡某杰销售假冒N95型口罩案 2月1日下午,杭州市、余杭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队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案件线索后,迅速组织执法力量,第一时间对当事人所在地开展调查,并联合宁波、金华两地市场监管局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
经查,当事人蔡某杰在口罩产品因疫情发展而需求上升后,将从金华市某口罩厂采购的普通防尘口罩,在朋友圈内宣传为有效过滤99%病毒细菌和飞沫的N95型口罩,并通过微信销售。
该批口罩属“三无”口罩。
截止查获时,当事人已销售该普通防尘口罩4万余只,获利17万余元。
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2月1日晚,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医用口罩案 1月27日,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张某经营的医用口罩储存场所进行检查。
现场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存放有已过期的一次性医用口罩25万余只,该批口罩塑料袋外包装都已被拆除,当事人在重新分装后,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以0.8元/只-1元/只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浦江县市场监管局对该批次过期口罩进行扣押和召回,当事人因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当事人已被逮捕。
案例三:台州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林某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口罩案 2月1日,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路桥区桐屿街道桐屿街的一处网店发货点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林某销售的口罩已经超过使用期限。
经查,当事人林某趁当前发生疫情口罩脱销之机,将库存的1400余只超过使用期限的口罩更换包装后,在其开设的网店出售。
其行为涉嫌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目前,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四: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销售过期八年口罩案 1月30日,宁波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从举报投诉信息中及时提取案件线索,执法人员通过线索摸排获取实物及有关销售记录,并制定详细查处预案。
31日,执法人员对某旅行社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旅行社店内有一个已将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故意刮掉的N95口外包装纸箱。
经生产厂家确认,该N95口罩系2010年生产,已过期8年。
据查,该旅行社从某劳保用品公司购入上述N95口罩一箱共计600个,外包装纸箱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在购进前就已经刮掉。
执法人员追根溯源,在某劳保用品公司查获同包装N95口罩540个。
该劳保用品公司对销售该批过期口罩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宁波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对上述两家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五: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药品公司销售外贸过期口罩案 1月28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瑞安某药品有限公司查获“三无”且已失效口罩2985只。
经查,该药店销售的口罩外包装无中文标签,仅标注有“EN 149:2001 FFP2 CE0194”、“DATE LIMITE DUTILISATION:19/10/2014”等字样,显示其属于符合欧洲 FFP2标准的防护口罩,并已于2014年10月19日失效。
经初步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月27日购进3000只,共销售了15只。
执法人员对现场查获的不合格口罩全部予以扣押。
目前该案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舟山连查两起假冒“飘安”口罩案 2月2日,舟山岱山、普陀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两起销售假冒“飘安”口罩案。
当日,岱山县执法人员对该县某化妆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飘安”口罩涉嫌假冒。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系委托他人从河南购入,共计购入20包(每包20只),每包29元,执法人员对余下的48只予以查扣。
同日,普陀山执法人员接举报,称当事人黄某经营的商店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疑似假冒。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涉案口罩已销完,遂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涉案口罩照片,以及对当事人的销售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涉案口罩为粉红色,外包装有“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等字样。
根据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1月28日声明函(未生产过粉色口罩及所“一次性使用口罩”等),上述口罩系假冒。
目前,两地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两起案件立案调查。
案例七:衢州柯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药公司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28日,衢州柯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衢州市某医药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正在销售一款无中文标签,无厂名厂址“三无”问题口罩,累计已销售2542只,尚有库存1458只。
当事人涉嫌销售“三无”口罩商品,执法人员对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三无”口罩进行依法查扣。
目前,柯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八: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鲍某以“医疗口罩”推销“三无”口罩案 2月1日,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反映鲍某通过在微信群宣传销售的所谓“医疗口罩”,并无任何中文标识,怀疑为“三无”产品。
经查,当事人鲍某在未办理登记注册的情况下,于1月30日、31日从他人处购进数批不同种类口罩用于销售,货值金额26800元,并于1月31日在某微信群内宣称“医用口罩已到货”并配口罩图片。
截止2月1日,销售无中文标识的所谓“医用口罩”2000个,销售金额60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并无照销售“三无”口罩。
目前,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九:龙游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连锁超市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27日,龙游县某连锁超市从龙游某日化商行购进一次性口罩3000个(50个/盒共60盒,进价40元/盒),然后将上述口罩在超市内对外销售。
龙游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超市销售上述口罩产品外包装上均未标明任何中文标签及合格证等信息。
截至1月29日,当事人以45元/盒价格销售上述口罩2750个。
目前,龙游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十: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工贸公司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口罩案 2月3日,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有工人3人,塑封机6台,正在生产标注“PITTA”注册商标的口罩,产品外包装上全部为日文标识,现场查获上述口罩2986包。
经了解,该口罩为网红产品,网上销售价格为49元/包。
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口罩主要销售给微商。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生产上述产品的授权材料,涉嫌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产品,该局依法扣留上述口罩。
目前,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口罩等防护产品,强化违法线索排查,坚持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坚决维护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责任编辑:DF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