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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核酸检测试剂有效吗?口罩能否重复用?这场发布会都说了 摘要 【核酸检测试剂有效吗?口罩能否重复用?这场发布会都说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冯录召表示,有些人担心医护人员在定点医院诊疗护理了新冠肺炎病人,乘坐交通工具或者回家时会不会把病毒带出来。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医护人员,即使是在隔离病房接触患者,都会按照严格的要求,经过科学防护才进入病房开展工作,经过正确的消毒防护措施和院感防护手段,医务人员在离开病房和医院时都是不会携带病毒的,请大家放心。
(中新经纬) 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疫情防控中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就医护人员会否把病毒带出病房、核酸检测试剂是否有效、口罩能否重复使用等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一一回应。
01 医护人员会把病毒带出病房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冯录召表示,有些人担心医护人员在定点医院诊疗护理了新冠肺炎病人,乘坐交通工具或者回家时会不会把病毒带出来。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医护人员,即使是在隔离病房接触患者,都会按照严格的要求,经过科学防护才进入病房开展工作,经过正确的消毒防护措施和院感防护手段,医务人员在离开病房和医院时都是不会携带病毒的,请大家放心。
02 核酸检测试剂有效吗? 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稽查专员江德元表示,在医疗器械应急审批方面,1月26日、28日、31日,国家药品监管局先后批准7家企业7个产品注册,扩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供给能力。
针对网上质疑核酸检测试剂有效性的问题,江德元表示,国家药监局已经批准的产品采用的检测方法都是目前诊疗方案当中明确的检测方法,已经批准的产品都有相应的临床使用实践,企业按照要求完成了产品的注册检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提交了临床评价资料和相应的研究资料,经过严格的审评程序,相关资料表明,产品性能能够达到技术要求的规定,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要求,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可以得到保障。
同时,为了保障已经批准产品上市后的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已经要求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上述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03 有哪些医疗器械品种纳入了应急审批? 在保障疫情防控的用药用械安全方面,江德元表示,国家药监局派员赴重点省份针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共派出11个工作组,赴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等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重点生产省份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
江德元表示,为应对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疫情,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强质量监管的同时积极启动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程序,对所有疫情防控所急需的医疗器械开展应急审批。
截至昨天(7日)下午4点,相关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的程序批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88个,其中包括一次性防护服15个,医用防护口罩4个,医用外科口罩17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0个,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医疗器械。
加上之前既往审批的医疗器械,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批准的注册证,一次性医用防护服57个、医用防护口罩63个、医用外科口罩171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364个。
04 如何保障“米袋子”和“菜篮子”价格?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陈志江表示,市场监管总局6天之内连续下发3个文件,及时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具体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数据采集,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选择40个城市重点监测米面油、肉蛋菜等11种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确保及时掌握市场价格真实动态。
二是重拳出击,铁腕治乱,决不让违法行为形成气候。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截至2月7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涉及民生商品价格的案件360多件,已经处罚100多件。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已经曝光7起重要的民生商品价格违法案件。
三是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行为。
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推动物美、阿里巴巴、武汉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等30多家企业主动向社会作出承诺,在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
截至目前,已有150多家企业主动参与,涉及门店1.6万多家。
四是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调研武汉、广州、西安、石家庄等地区的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
从目前巡查监测40个城市数据来看,总体来说“米袋子”、“菜篮子”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平稳,供应充足,一些果蔬类商品价格下降比较明显。
05 口罩能重复用吗? 冯录召表示,普通居民在风险比较小的地方使用一次性口罩,在保障口罩清洁、结构完整,尤其是内层不受污染的情况下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每次使用之后都应该放在房间比较洁净、干燥通风的地方。
另外,喷洒消毒剂,包括医用酒精,会使防护效率降低,所以不宜采用酒精喷洒的方式去给口罩消毒。
冯录召强调口罩重复使用要分具体的情况,如果是独处,可以不戴口罩。
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可以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即一次性医用口罩。
这种情况下回家后将口罩置于洁净、干燥、通风的地方还可以重复使用。
对于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口罩的使用时长和更换频率,一般来说,如果口罩没有明显的脏污变形,可以不必每四小时一换,但是如果出现了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要及时更换。
06 有哪些手段打击口罩假冒伪劣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产品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是及时进行部署,提出有效的举措。
1月28日下发《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强调对防疫急需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执法稽查工作。
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行为,要求对违法行为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实的违法案件。
二是开展对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
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要求的原则,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确保口罩的质量要求。
三是加强对查办案件进行指导。
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要求从重处罚,也就是顶格处罚,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案件要优先加快办理。
四是查办一批案件,已经出动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0多万个,立案查处320多件,比如江苏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对一家劳保用品厂进行突击检查,破获生产销售假冒YOSHIDA医用口罩共计200万只的重大违法案件。
浙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于大年初一深夜查获“三无”口罩15.58万只,6名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下一步,将重点严厉打击6类违法行为:一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
二是未按规定取得许可和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
三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
四是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是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六是商标侵权、商业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
07 口罩生产成本增加怎么办?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陈志江表示,2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文件,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对口罩等重要防控物资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监管。
具体有四项措施: 第一,摸底数。
通过工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系统摸清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供应企业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打没有准备之仗。
第二,出重拳。
要求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查实,凡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生产设备制造、原辅材料企业确实存在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市场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将联合下发通知,对上述企业哄抬价格的,我们将进行联合打击。
第三,促自律。
发挥社会共治积极作用,引导相关企业加入市场监管总局倡导的“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让企业自觉恪守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做好服务。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支持口罩等防控物资恢复和新增产能,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尽快开工投产,既加强监管也做好服务。
08 如何监管经营者哄抬口罩价格? 陈志江提到,据不完全统计,近期12315举报平台收到的举报中约有45%是反映口罩乱涨价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监督”平台转来市场监管总局有关价格舆情反映的问题中,约77%是反映口罩乱涨价问题。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是发公告,亮红线。
1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少数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1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立即开展以口罩等为代表的防疫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决不姑息。
截至2月7日,全国市场监管一线执法人员共出动巡查170多万人次,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违法案件立案3600多件,已处罚720多件。
三是严厉打击,重典治乱。
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连续曝光典型案例。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和中央电视台已经曝光6批36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口罩的价格违法案例29起。
北京、天津、江西、上海、河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哄抬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从重处罚,分别处以200-300万元的罚款,有力震慑了哄抬口罩价格的不法经营者。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虽然供给仍有缺口,但价格基本稳定。
09 防疫物品哄抬价格是否有统一标准? 陈志江表示,市场监管总局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细化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非法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三类行为具体的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
针对执法实践中的难点,也作出一些具体规定,比如明确规定以1月19日进销差价率为基准,判断是否属于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
二是公布《指导意见》解读。
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每一条款的理解,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让经营者也明明白白,有利于在执法过程中更好地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为基层的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从重从快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据。
10 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监管有哪些措施? 杨红灿表示,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目前市场监管总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协同进行部署,提出要求。
自1月21日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加强对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的违规交易。
此外,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疫情,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二是加强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整治,着力查办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
从1月21日公告下发到2月6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经营场所149.8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49.1万个次,停业整顿市场及经营户3700余家,督促下架、删除、屏蔽信息7.7万条。
联合林草、农业等部门风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16000余个。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知,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饮食文化,引导消费者不购买和食用非法捕获和交易的野生动物。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责任编辑:DF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