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10项措施维稳促振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政策扶持,制定10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主动应对疫情变化,积极服务企业发展。
10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具体为:1。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经营许可事项,参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要求,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办理。
2。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和“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完成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严格增量文件审查,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恢复生产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进一步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将发证产品种类从24类压减至10类以内,压缩发证层级,减少产品单元。
4。
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检验合格报告。
实行“一企一证”,凡是具有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同时申请生产多种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产品,一并审查颁发一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5。
对于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允许容缺办理设立、变更登记,并进一步压减登记时间,当场办结。
6。
充分利用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网上服务,引导企业通过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零见面”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
积极执行推广商标和专利电子化申请业务。
7。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
推广应用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受疫情影响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
8。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积极引导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通过股权出质、债权转股权、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加强与邮储银行合作,实施“百亿送贷行动”,融通金融服务进入小微企业渠道。
加大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缓解企业融资贵等问题。
9。
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合理确定监管频次和检查力度,通过差异化监管和“靶向”监管,提高检查效率,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10。
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现场检查中对受疫情影响未达到承诺条件的,停止营业限期整改,不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责任编辑:DF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