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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至少投5亿 广东加大疫情防控相关科研投入 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 记者从广东省科技厅了解到,为了充分发挥科技攻关作用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科技企业渡过难关,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强化科技攻关实施科技惠企行动支撑疫情防控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1年。
科研攻关:设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专题 在加强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上,措施提出设立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专题,围绕重病肺炎临床救治、院感综合防治技术、病毒溯源与流行病学、致病机理、疫苗开发和生产、药物研发等方向,采用定向组织、揭榜制等方式,分批次组织实施科研项目。
获得立项项目经费可先行下达承担单位,由承担单位实行包干使用,对科研经费开支科目比例不做要求。
此外,在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上,部省联动积极参与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科研联合攻关;省市联动围绕公共卫生与健康、重大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与应急防控等领域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等部署重点科研任务,省、市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不少于5亿元。
在省财政科技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支出领域增加疫情防控方向。
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创新券2020年预算额度比上年增加一倍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措施提出要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
省科技创新券2020年预算额度比上年增加一倍,进一步优化、简化流程,依托第三方平台“华转网”实现全程线上操作、即兑即付。
扩大创新券支持范围,纳入疫情防控科技攻关所需的实验动物研究开发、检验检疫、材料测试等。
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公司的支持比例,珠三角地区由30%提高到4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由35%提高到45%。
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的创新券服务机构,优先评为优秀机构并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奖励。
措施还提出要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各地市科技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对接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金融服务需要提供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立项、成果和能力评价等相关信息,帮助初创型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获得优惠贷款。
对已进入省级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池的科技型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支持合作银行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展期,贷款展期后继续享受省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政策。
对抗击疫情作用突出的科技型企业新增贷款,按其实际贷款额度的1%给予每家银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科技合作和人才支撑:加强与港澳的合作 措施还提出要加强疫情应对科技合作,加强与港澳在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上的合作,支持港澳机构和科学家参与我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
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国家和友好省(州)科技创新部门的联系,加强多边和双边疫情防控联合科研攻关,支持广东省有关机构积极开辟国际合作渠道,对与国际组织和有关领域领先国家开展的合作项目,优先立项或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还要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
支持入选国家、广东省及其各地级以上市重大人才工程的科技人员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对其中行之有效、应用广泛的防治技术和产品设备,择优纳入省重大人才工程给予接续支持,不受申报名额及年龄限制,不设论文、专利、经济效益等指标。
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在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给予资助,并发放广东省高层次人才“优粤卡”。
科研工作者:作出积极贡献者优先推荐参评省科技奖 措施还特别提到了要树立正确的科技奖励和评价导向。
对在疫情防控前线工作或对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的科技人员,优先推荐参评省科学技术奖和省人才荣誉称号。
对参与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参评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广东省友谊奖。
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应用效果满两年以上、课题须结题验收等限制,优先推荐参评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会同省科协等部门对疫情防控中产生的优秀科技成果,择优颁发优秀成果证书。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优先奖励在疫情防控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科研单位。
(责任编辑:DF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