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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抓住国家战略机遇,商标品牌建设成效显著,现已初步建立多梯次商标品牌战略培育机制。
但受地区经济发展限制、企业意识淡薄和政府不重视等因素影响,相关发展水平依然偏低,下一步仍须通过多重措施积极实施以实现构建商标品牌大区的目标。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抓住国家战略机遇,商标品牌建设成效显著,现已初步建立多梯次商标品牌战略培育机制。
但受地区经济发展限制、企业意识淡薄和政府不重视等因素影响,相关发展水平依然偏低,下一步仍须通过多重措施积极实施以实现构建商标品牌大区的目标。
――内蒙古创新机制发展商标品牌成效显著 近年来,内蒙古创新机制推行商标品牌建设,重点加强对地方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的帮扶指导,目前已初步建立著名、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三大梯次方阵的商标品牌战略培育机制,商标品牌建设成效显著。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内蒙古注册商标增加39460件,有效注册商标总数已达75356件,与“十一五”末(2010年底)相比增长109.93%。
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新增45件,总数达到74件,增长155.17%。
一是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机制。
据内蒙古工商局副局长霍武介绍,早在2011年,自治区工商局就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十二五”商标品牌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商标品牌战略发展目标,并先后出台近十条政策对全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具体意见,14个盟市行署(政府)分别下发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规划或奖励政策,使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
二是建立商标品牌战略培育机制,完善商标品牌战略机制。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通过推行“四书一卡”“一所一标”“一乡一品”和“公司(合作社、协会)+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模式,进一步规范驰(著)名商标的申报认定程序。
“内蒙古在各旗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建立了商标联络员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霍武说。
三是建立年度商标发展报告制度,积极推出品牌融资战略。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盟市、旗县工商局每年编写年度商标发展报告,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
此外,内蒙古还及时出台商标权质押贷款的优惠政策,与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商标无形资产价值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四是依托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近年来,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在有效指导伊利、蒙牛、鄂尔多斯、包钢、一机等大型企业依托商标品牌做大做强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的帮扶和指导。
呼和浩特的“民族”“维多利”等一大批商标被认定为驰名或著名商标,“乌兰察布马铃薯”“丰镇月饼”等商标被注册为中国地理标志商标,成为引领内蒙古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领头羊。
“品牌对一个企业、一个行业、一个地区都很重要。
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中,应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说。
五是建立健全商标协作保护工作机制,推行商标品牌授权经营制。
内蒙古先后与多省区工商局签署了《商标战略合作协议》,就加强区域商标战略、商标执法、信息共享、重点商标保护等达成共识。
在区内各盟市首府所在地的大型百货商场和品牌专卖店,倡导市场主办方对进场(店)商品商标进行备案、查验、审核管理,逐步实现商标品牌监管关口前移。
――内蒙古商标建设发展难题仍存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内蒙古商标品牌建设近年来取得较大成绩,但与经济发达省市相比,商标发展水平还很低,存在注册总量小、知名品牌少、贡献率偏低、政府和企业重视不够等多重难题。
一是内蒙古注册商标总量偏小,整体发展呈现不平衡态势。
截至2014年底,全区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仅64702件,全国占比0.88%,大体每23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有效注册商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内蒙古商标占有率偏低,与全区拥有上百万的市场主体相比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内蒙古工商局商标处处长乔玉龙说,区域分配中,呼包鄂的注册商标达4万余件,占比63%,而个别经济总量小的盟市如乌海、阿拉善盟则不足1000件,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明显。
二是内蒙古高知名商标品牌数量少,结构单一,对支柱产业支持不够。
截至目前,内蒙古在全国能够叫响的商标仅有鄂尔多斯、伊利、蒙牛、小肥羊等屈指可数的几个,大部分企业尚处于品牌创建的初级阶段,商标品牌结构单一,普遍含金量和附加值低,在拉动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三是区内企业对商标品牌重视不够。
记者采访发现,许多当地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只重视有形资产的积累和发展,而忽视无形资产(商标品牌)的注册、培育、保护和增值,缺乏依靠商标品牌开拓市场、提升企业及产品竞争力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地理标志商标发展滞后,对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贡献率偏低,地理标志“重注册、轻使用”现象较为普遍,农畜产品“有品无牌”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部分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商标品牌建设的外部环境仍须改善,个别地区的工作甚至还停留在起步阶段,没有真正将商标品牌战略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落实。
――五大措施力推内蒙古加速构建商标品牌大区 商标品牌战略是助推企业发展、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将通过五大措施完善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到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品牌经济在全区经济总量的占比明显提高。
一是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营造商标品牌发展良好环境。
如鼓励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业群体、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在创业中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培育和创立自有商标品牌;扶持、指导和培育各类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加快发展,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初创企业提供商标法律法规服务,不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品牌竞争力等。
二是落实“五大基地”发展战略,提升商标品牌的竞争力。
按照内蒙古“8337”发展思路“五大基地”战略构想,加强对钢铁、建材、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装备制造、材料工业、有色金属等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商标品牌扶持和培育,实施“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培育10家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商标品牌企业,100家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商标品牌企业,建设1000家自主品牌梯队,不断提升企业商标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是有效运用地理标志商标,促进农畜产品产业品牌化。
全面实施“一县一标”品牌培育工程,每个县至少申请注册1件地理标志商标,加快建设一批集中连片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一批地理标志和农畜产品商标品牌。
四是依托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品牌集群。
以传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开发区(园区)为依托,培育形成若干个行业性商标品牌集群;鼓励支持商标品牌抱团发展、板块发展,培育形成以“蒙牛”“伊利”商标为代表的乳业品牌集群,以“鄂尔多斯”“鹿王”商标为代表的羊绒制品品牌集群等。
五是加大商标品牌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商标执法协作。
建立工商部门与公安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联动机制、与驰(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与省(区、市)工商机关的案件查处协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办跨区域、大规模的商标侵权案件。
(责任编辑:DF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