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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华发股份发布公告称,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十字门国际金融中心大厦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分别将珠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项目住宅部分及非住宅部分、珠海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公建部分、华发国际海岸花园项目(9#、10-a#、10-b#、14#、15-a#、15-b#、20#、21#、26#地块)托管给公司,托管内容为上述项目的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工程顾问及营销管理等。
公告显示,十字门金融中心大厦公司、十字门控股均为华发集团的下属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据悉,珠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项目位于十字门中央商务区金融岛北部,本次招标的托管范围为珠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项目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实际范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商标使用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0.5%;住宅部分营销管理费(不含渠道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 %;非住宅部分工程顾问及营销管理费(不含渠道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若需使用营销渠道,则住宅部分营销管理费、非住宅部分工程顾问及营销管理费均不超过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5%;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珠海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位于南湾大道东侧、希望之星学校南侧,本次招标的托管范围为珠海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公建部分,包括两栋塔楼,实际范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商标使用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0.5%;工程顾问及营销管理费(不含渠道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若需使用营销渠道,则工程顾问及营销管理费不超过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5%;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华发国际海岸花园项目(9#、10-a#、10-b#、14#、15-a#、15-b#、20#、21#、26#地块)位于珠海市湾仔片区,南湾南路西侧、会展四路北侧,本次招标的托管范围包括公建地块(9#、10-a#、10-b#地块)及住宅地块(14#、15-a#、15-b#、20#、21#、26#地块),实际范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商标使用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0.5%、住宅地块工程全流程管理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5%、住宅地块营销管理费(不含渠道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公建地块工程顾问及营销管理费(不含渠道费)为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上述地块若需使用营销渠道,则住宅地块营销管理费、公建地块工程顾问及营销管理费均不超过实际销售回款金额的2.5%,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责任编辑:DF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