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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十一”过后,12315发现很多“坑” “双十一”剁手的物品,你是否遇到退换货、退款处理难?以次充好?虚假发货?12月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11月全市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受信息543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6万元,其中涉及“双十一”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共112件。
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 在网络平台购物,退换货、退款是售后服务重要一环。
但是,从今年“双十一”网络消费投诉情况来看,部分电商平台、电商平台内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造成消费者退换货、退款处理难。
岳阳宋女士来电反映其参加淘宝网“双十一”预售活动,在株洲淞北市场某店铺的网店购买了一件毛呢外套,收到衣服后觉得不合身当日申请退货被拒,多次协商无果,请求维权。
芦淞区市场监管局芦淞市场所的工作人员调查后,确认消费者所述属实,当日为双方电话调解,最终被诉方通过微信全额退还购物款468元。
承诺的优惠券,到结账时不认了 在“购物狂欢节”,一些商家会模糊促销广告,误导消费者。
如促销活动中商家以低价诱购,承诺的优惠券却不优惠等。
陈先生来电反映团购某餐馆“双11”活动券,电子券说明团购菜品每样可优惠5元,结账发现菜单价格上并未给予优惠,多收取了30元。
芦淞市场监管局贺家土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商家称因原料上涨所有菜品价格均上调了5元。
贺家土所工作人员指出,被诉方应当明码标价,按照公示标价进行收费,最终被诉方向投诉人道歉并退还多收取的30元。
商品以次充好,消费者获全额退款 以次充好、销售“三无”产品、商标侵权等问题,也是“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
11月15日,刘先生通过全国12315网络平台反映“双11”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株洲某店铺的网店购买了运动服一套,价格99元,收到运动服套装发现该服装执行标准不符、无中文标识等问题,要求三倍赔偿并对商家进行查处。
荷塘区市场监管局月塘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最终被诉方退还货款99元,投诉人所购运动服套装不予退回。
物流信息显示“已发货”,但商家无法提供运单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双十一”过后,存在配送不及时,电商平台经营者虚假发货等问题。
11月20日,卢女士来电反映11月11日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在株洲某商家购买童装3件,次日查询物流信息显示“已发货”,但商家无法提供物流运单号,三日后催促商家发货,商家称已发货并提供一运单号,经在物流公司网站查询并无该运单。
芦淞区市场监管局芦淞市场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投诉人所述属实,当即对被诉方不诚信行为予以批评。
24日,投诉人收到所购商品。
(责任编辑:DF527)。